八炯為什麼提告童仲彥?
網紅八炯,本名温子渝,先前因不滿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質疑他赴花蓮災區拍片作秀,認為自身名譽受損,因此對童仲彥等人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罪嫌不足,於今(8日)作出不起訴處分。
這起爭議源於去年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災區後,不少民眾與志工前往現場協助,被外界稱為「鏟子超人」。八炯當時也赴災區行動,但童仲彥後續透過YouTube頻道《阿童之聲》與臉書發文,引用目擊者說法質疑有人在災區使用救災手推車搬運私人發電機,甚至有導演跟拍長達40分鐘,進一步批評八炯「假救災真擺拍」。
花蓮災區擺拍爭議怎麼來的?
去年9月,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發生溢流災情,導致當地嚴重受創。事後不少民眾、志工、網紅與公眾人物到場協助救災,也有許多畫面在社群上流傳。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前往災區協助後,聲稱現場有目擊者指出,有人在災區使用救災手推車搬運私人發電機,還有導演長時間跟拍。
童仲彥據此質疑八炯温子渝赴災區的動機,認為對方可能是為了拍片、曝光與塑造形象,並以「假救災真擺拍」等語批評。八炯則認為相關說法影響名譽,進而提起告訴。
童仲彥說了什麼讓八炯不滿?
童仲彥在YouTube頻道《阿童之聲》及臉書上,引用其在花蓮災區的現場經驗與目擊者說法,質疑八炯救災行為是否帶有拍攝、作秀成分。相關內容包含有人使用救災手推車搬運私人發電機,以及有導演跟拍約40分鐘等說法。
對八炯而言,這類發文可能讓外界將他與「擺拍」「作秀」「假救災」連結,進而傷害其名譽與公共形象。不過檢方後續認為,童仲彥是依其個人認知與現場經驗發文,屬於對公共事件的主觀感受與評論,不足以認定是憑空捏造事實。
檢方為什麼認定童仲彥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童仲彥針對花蓮災區事件的發文,是基於個人認知與現場經驗,抒發他在災區遇到八炯時的主觀感受。即使內容讓八炯感到不悅,也不能直接認定童仲彥是憑空捏造事實。
換句話說,檢方認為本案仍屬公共議題評論範圍,尚未達到刑事誹謗或相關罪責的程度。因此,北檢偵查後認定罪嫌不足,對童仲彥作出不起訴處分。
至於恐嚇告訴部分,檢方認為童仲彥與羅姓直播主的相關言論,並未具體說明要以何種方式加害八炯,也沒有達到刑法恐嚇罪所要求的「惡害通知」要件。
檢方認定,即使相關言論可能讓八炯感到不舒服或不安,但若沒有明確、具體的加害內容,例如要以何種方法、何時、何地、如何對其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造成危害,就難以構成刑事恐嚇。因此,全案均作出不起訴處分。
這起不起訴代表童仲彥完全沒爭議嗎?
北檢不起訴代表檢方認定目前證據不足以構成犯罪,並不等於所有發言都沒有爭議,也不代表當事人感受不重要。對八炯來說,被公開質疑救災動機、被連結到「擺拍」與「作秀」,確實可能造成形象傷害;但刑事責任的門檻較高,檢方必須確認發言是否屬於捏造事實或具體惡害通知。
另一方面,童仲彥的發文是否恰當、是否過度影射、是否應更謹慎引用目擊者說法,仍可能在公共輿論中被討論。法律不起訴不等於社群發言沒有責任,只是代表未達刑事處罰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