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葉大學再爆學術倫理爭議。大葉大學副校長、創辦人葉松根之子葉釋仁,遭檢舉 2017 年申請教授資格時,疑似將自己 2001 年完成的德國博士德文論文,轉化成英文專書作為升等代表著作,卻未清楚揭露屬於學位論文延續性研究,被質疑「論文一石二鳥」,甚至可能涉及自我抄襲與升等資格爭議。
更引發外界質疑的是,檢舉人指出,葉釋仁升等前一年幾乎沒有授課紀錄,升等當年卻出現同一時間、同一教室由葉釋仁與另外 2 名教師共同授課的異常情形。教育部接獲檢舉後,卻將案件交由大葉大學自查,遭批評形同「自己查自己」。檢舉人近日再向教育部提出新事證,要求教育部直接介入調查。
這起案件不只牽涉一名副校長的教授資格,更碰觸台灣高教長期爭議:學術倫理案件到底能不能只靠校內自查?升等著作若大量沿用舊博士論文,是否應清楚揭露?當被檢舉人又是創辦人家族成員時,校方調查是否足以讓外界信服?
葉釋仁遭控升等著作沿用德國博士論文,檢舉人列4大爭議
根據報導,葉釋仁為大葉大學創辦人葉松根三子,曾取得德國伍珀塔爾大學工商管理研究所博士學位,約 10 年前返台後,獲聘大葉大學助理教授,之後一路升任副校長。2017 年,葉釋仁以 2 本英文專書與 1 篇期刊論文申請教授資格並獲通過。
檢舉人 G 先生指出,葉釋仁教授資格案至少存在 4 項爭議。第一,2017 年送審的英文專書疑似高度承襲 2001 年完成的德國博士德文論文,但沒有明確揭露該著作屬於學位論文的延續性研究。第二,送審期刊論文摘要疑似由他人翻譯,內容也曾經共同改寫,最後卻只有葉釋仁一人署名。第三,校內資料顯示葉釋仁升等前一年幾乎沒有授課紀錄。第四,升等當年部分課程出現同一時間、同一教室,由葉釋仁與另 2 名教師同時授課的異常狀況。
校方認定無違規,卻被質疑沒有正式調查程序
本案最讓檢舉人不滿的地方,在於教育部接獲檢舉後,將案件交由大葉大學自查。由於葉釋仁不只是副校長,更是大葉大學創辦人家族成員,外界自然質疑校方是否能保持調查獨立性。
報導指出,大葉大學回覆教育部的公函內容認定,葉釋仁的專書是在任職後一年內完成,且檢舉內容「無具體舉證」,因此應尊重外審學者對研究成果的專業判斷,未認定有違反規定情形。
但檢舉人質疑,依學術倫理案件處理程序,校方原本應召開相關委員會進行調查,形成正式審查紀錄後,再據以回覆教育部。然而大葉人事單位疑似僅聯繫被檢舉人說明後,便直接作出認定,這樣的處理方式難以讓外界信服。
「自我抄襲」為何有爭議?不是自己的文章就可以無限重用
很多人看到「抄自己的博士論文」時,第一反應可能是:既然是自己的研究,為什麼不能再使用?但在學術倫理中,問題不一定是「內容是不是自己寫的」,而是「是否誠實揭露來源」「是否把舊成果包裝成新成果」「是否用同一份研究重複取得不同資格或利益」。
若研究者將博士論文改寫成專書、期刊或升等著作,並非一定違規;關鍵在於是否明確註明該成果與學位論文的關係,是否有實質新增研究內容,是否符合送審規定,以及外審委員是否是在完整資訊下進行判斷。
如果一份研究成果過去已用來取得博士學位,後續又被包裝成新的代表著作,拿來申請教授升等,卻沒有清楚揭露,就可能被質疑是「一石二鳥」。這不只是文字重複,而是學術成果認定與資格審查公平性的問題。
類似案件一:蔣方舟碩士論文遭指抄襲台大教授,學位被撤銷
近期最受矚目的論文抄襲案之一,是中國作家蔣方舟碩士論文爭議。她曾被中國學界與網友質疑碩士論文涉及抄襲,後來中國人民大學經調查後,撤銷其碩士學位。
此案之所以在兩岸都引發討論,是因為網友比對發現,蔣方舟論文中出現多處疑似與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陳重仁早年論文高度相似的內容,甚至包含「凡體泥胎」「複製人」「社群締結」等較具台灣語境的用詞。相關爭議曝光後,原本被稱為「天才文學少女」的蔣方舟形象受到重創。
蔣方舟案的重點,在於學術文本抄襲一旦被證實,不只影響個人聲譽,更可能導致學位被撤銷。即使時間已經過去多年,只要論文內容被重新檢視,仍可能追溯處理。
類似案件二:政治人物論文門,學倫審查成公共信任戰場
台灣近年也多次出現政治人物論文門,從碩博士論文相似度、代寫疑雲、引用不當,到學位撤銷與選舉攻防,都讓學術倫理從校園議題變成公共政治事件。
這類案件通常有幾個共同爭點:論文是否大量複製他人文字?是否正確引用?研究資料是否真實?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是否善盡審查責任?學校收到檢舉後,是獨立調查還是拖延護航?一旦被檢舉人具有政治、財經或校內權力,外界對調查公正性的要求就會更高。
政治人物論文門之所以會燒得特別大,是因為學位不只是個人成就,也常被用來累積社會資本、提高職位正當性或建立專業形象。若學位本身出現瑕疵,就會被質疑過去是否靠不實學歷取得政治利益。
教育部若只交學校自查,恐難消除外界疑慮
檢舉人最強烈批評的,是教育部將大葉創辦人家族成員的學倫檢舉交給大葉大學自己查。他直言:「教育部把創辦人兒子的學倫案,交給大葉自己查,結果可想而知!」
這句話其實點出高教學倫制度長期爭議。學校固然最熟悉內部升等資料與行政程序,但若被檢舉人是校方高層、創辦人家族、校內權力核心,讓學校自行調查,客觀上就容易出現利益衝突疑慮。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