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銀捲入36億元洗錢案持續開庭審理,案件核心涉及地產業者洪岳鵬涉嫌利用虛設公司、人頭帳戶進行資金流轉,並牽涉銀行內部人員是否協助放寬帳戶審核與轉帳額度。
台中地院30日審理此案,借提在押的萬里開發董事長洪岳鵬、台中商銀潭子分行協理張登宗,以及頭份分行經理莊文良等人出庭。張登宗庭上翻供,否認曾負責審核每日2000萬元轉帳額度,並稱過去供述部分是受到訊問影響。
台中商銀36億洗錢案爆發 地產業者疑勾銀行主管操作資金
檢調今年4月偵破以萬里開發負責人洪岳鵬為首的詐欺及洗錢集團,調查發現,涉案人士疑似透過虛設公司行號,搭配銀行帳戶進行大量資金移轉,涉及金額超過36億4000萬元。
檢方指控,洪岳鵬涉嫌與台中商銀潭子等4家分行相關主管合作,利用銀行帳戶開立、轉帳額度設定等流程漏洞,協助不法資金流動。檢方後續依背信、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相關人士,並聲請查扣疑似犯罪所得。
分行協理庭上翻供 稱不知帳戶涉及洗錢
案件審理期間,在押的潭子分行協理張登宗成為重要證人之一。他在庭上表示,自己過去在偵訊與羈押庭中所稱「審核通過每日2000萬元轉帳額度」並非事實,認為相關說法是受到調查人員詢問方向影響。
張登宗表示,2024年3月間,洪岳鵬帶著吳姓男子前往銀行,表示旗下企業希望開設帳戶,並提到相關電商事業會邀請網紅蹦闆、丟丟妹進行直播帶貨,因此認為該公司具有營運能力,應屬正常商業客戶。
他表示,當時聽聞網紅帶貨可能創造上億元營收,因此認為企業具有發展潛力,後續便介紹給理專處理開戶事宜,並未想到帳戶可能與詐欺或洗錢活動有關。
網紅帶貨說法成攻防焦點 檢方質疑審核流程不合理
張登宗庭上提到,相關帳戶後續由理專、櫃檯經辦及作業主管進行審核,並不需要再經過他的確認,因此他否認自己了解每日最高轉帳額度設定,也不認為相關帳戶可能成為人頭帳戶。
不過,檢察官與法官對此說法提出質疑,認為張登宗身為銀行主管,對申請公司的名稱、負責人、營業內容等基本資訊都不了解,卻仍協助引介開戶流程,與一般銀行審核程序不符。
法院也關注,銀行內部是否因人際關係或特殊介紹,而降低原本應有的風險審查標準,導致帳戶遭不法集團利用。
銀行內控機制遭檢視 主管責任成案件關鍵
本案除了追查個人犯罪責任外,也凸顯金融機構內控管理的重要性。銀行作為資金流通的重要節點,對企業開戶、交易額度設定與高風險帳戶管理,都有嚴格審查義務。
律師指出,台中商銀直到2025年2月才修正相關審核程序,在制度調整前,部分一般存款戶申請文件確實可能不需要由分行主管逐一確認。
然而,檢方認為,即使制度存在不同解讀,銀行主管仍應具備基本風險判斷能力,若對客戶背景、交易模式完全不了解,卻給予高額轉帳權限,恐涉及管理疏失甚至刑事責任。
36億資金流向與銀行人員責任持續釐清
台中商銀36億洗錢案目前仍在審理階段,法院將持續針對銀行主管是否知情、帳戶申請流程是否違規,以及相關資金最終流向進行調查。
除了涉案人士個人責任外,金融業者如何避免帳戶遭詐欺集團利用,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隨著詐欺手法越來越複雜,銀行內部審核制度與第一線人員風險意識,也將成為後續司法與監管檢討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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