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再度捲入桃色與認親官司。一名 20 多歲宋姓女子主張,自己曾在包養網站上認識王文洋,雙方多次發生性關係後生下一名男嬰,因親子與扶養費問題談不攏,透過母親提告要求確認親子關係,甚至傳出談判過程曾開出 10 億元和解金,引發外界關注。
不過,台北地院一審判決王文洋勝訴,認定宋姓女子在所謂受胎期間的性行為對象並非單一,且無法精確說明與王文洋發生關係的具體時間點;在證據不足情況下,若強制王文洋接受 DNA 鑑定,恐形同「證據摸索」並侵害隱私,因此判王文洋不必認領小孩。宋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本週開庭,案件預計 9 月再度審理。
宋姓女子稱包養網站認識王文洋,主張曾多次發生關係
根據報導,宋姓女子於 2018 年間在包養網站「aSugarDating」刊登徵友訊息,自稱是 23 歲學生,希望能找到資助學業的對象。她主張,自己是透過前蕃薯台總經理許耀仁介紹給王文洋,並曾在王文洋住家與辦公室等地,與王文洋發生近 10 次性關係。
宋女也稱,王文洋曾贈送瑞士名錶、愛馬仕柏金包、卡地亞戒指等高價禮物,展現財力。後續她生下一子,認為孩子與王文洋具有親子關係,因此透過法律程序要求確認。
掮客許耀仁角色受矚目,宋女坦承雙方也曾往來
這起官司中,前蕃薯台總經理許耀仁的角色也成為焦點。宋姓女子主張,是由許耀仁介紹她認識王文洋;但案件更複雜之處在於,宋女在法庭上也坦承,除了王文洋之外,許耀仁也曾與她發生關係,且雙方在該段期間仍持續往來。
報導中以「試車」形容相關情節,也讓整起案件從單純認親官司,變成牽涉多名男性、時間點與親子關係認定的複雜爭議。
宋女稱王文洋曾承諾扶養,甚至已付4000萬元置產
宋姓女子控訴,雙方原本相處融洽,王文洋甚至曾承諾,若她生下孩子,每年會給付 200 萬元直到孩子 20 歲成年。她也主張,王文洋先前已支付 4000 萬元,讓她在學區置產,作為照顧孩子之用。
但孩子出生後,雙方因扶養費與親子關係問題撕破臉。宋女指控,王文洋態度轉變,不僅趕她離開,還曾以羞辱性字眼辱罵她,使她心碎,才決定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權益,並傳出曾要求 10 億元和解金。
不過,這些說法目前仍屬宋女一方主張。王文洋方面則全面否認與宋女發生性關係,也否認曾支付 4000 萬元作為養小孩或置產之用。雙方說法落差極大,也讓法院必須回到證據判斷,而不是單憑一方敘述認定。
王文洋拒驗DNA,一審法院認為不能變成「證據摸索」
王文洋方採取強硬訴訟策略,否認曾與宋女發生關係,也拒絕配合 DNA 鑑定。王方律師主張,宋女與多名男性有往來,且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孩子與王文洋有血緣關係,因此不應在基礎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強制驗 DNA。
一審法院採納相關觀點,認為親子鑑定雖然是確認血緣的重要方式,但不能在原告證據薄弱、只是希望透過鑑定找答案的情況下,直接強制被告接受檢驗。法院認為,這可能形同「證據摸索」,並嚴重侵害當事人身體自主與隱私權。
這也是本案法律爭議的核心。很多人直覺會想:「驗一下 DNA 不就知道了?」但在司法上,是否能強制鑑定,仍要看原告是否已提出一定程度的事實基礎。否則任何人都能要求名人、富豪或他人驗 DNA,對個人隱私會造成巨大侵害。
一審判王文洋勝訴,二審將成攻防關鍵
台北地院一審於去年 10 月判決王文洋勝訴,認定他不必認領小孩。宋姓女子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本週正式開庭,預計 9 月再度開庭審理。
二審攻防重點,預料仍會集中在幾個問題:宋女能否提出更明確的交往與性行為證據?能否說明受胎期間與王文洋接觸的具體時間?錄音檔、禮物、金流或相關對話能否支持其主張?法院是否會改變一審對 DNA 鑑定必要性的看法?
若二審認為宋女已提出足夠初步證據,可能重新評估是否需要親子鑑定;但若仍認為證據不足,王文洋一審勝訴結果就可能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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