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市議員廖正良因收受廖國永30萬元賄款,涉嫌施壓汐止違建拆除大隊,高院更一審改判5年8月並沒收不法所得。關鍵證據是「比3手勢索賄」及通訊紀錄,兒子廖先翔也曾協助傳真施壓。案件引發地方政治、行政干預與違建問題的討論。
台北市水利處前副工程司方龍乾涉與退休同事葛震洋成立詠灃工程公司,承攬河濱公園維護工程並租用品管證照、製作不實報價單,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8年6月。不過案件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後,法官認定部分指控證據不足,僅認定圖利不法獲利約1.6萬元,刑期大幅降為2年10月,葛震洋則判1年4月並緩刑5年,全案仍可再上訴。
前陳素芬任內涉嫌洩漏考題,協助丈夫姊姊錄取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臨時人員,兩人還在文件中謊稱無三親等姻親關係。基隆地檢署調查指出,廖姓女子在職期間領取薪資與獎金共146萬元,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等罪嫌起訴。若罪名成立,陳素芬恐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稱為「台南警界彭于晏」的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警員黃宇澤,因查辦酒駕案件涉嫌包庇後座女子免罰,並在下班後進入旅館房間引發爭議。雖否認不當關係,檢方仍查出其涉圖利、個資外洩等行為,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全案重創警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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