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來源:律師劉韋廷遭網紅作家誣指迷姦、拍裸照 台北地院還兩人清白 (中時新聞網)
律師劉韋廷最近遭到一起誣指事件,台北地院判決結果出爐,終於還劉韋廷清白。事情起因於網紅作家凱薩琳.孔在社群平台上散布不實指控,稱劉韋廷「迷姦前名模鄭蕎蔓、拍攝裸照」。法院審理後認定凱薩琳.孔的說法毫無根據,判她必須賠償劉韋廷象徵性的精神撫慰金1元。
根據判決內容,兩人原本並不認識。劉韋廷只是曾受他人委託,針對凱薩琳.孔提起法律行動,卻因此引發對方不滿。從2024年1月28日開始,凱薩琳.孔就在臉書、LINE等平台發文,暗示一名「知名律師」、「劉瑋婷」、「流大律師」涉及下藥、迷姦、拍裸照等犯罪行為。雖然沒有直接寫出劉韋廷的全名,但用詞幾乎等於點名。
到了同年5月20日,凱薩琳.孔又在臉書貼文提到「L律師到警局警告我跟蹤騷擾」,還提及所謂「彌堅鄭小姐的那件事」,讓原本無辜的前凱渥名模鄭蕎蔓也被牽連進來,遭受網路霸凌與事業損失。
劉韋廷提告後指出,凱薩琳.孔散播的內容其實是從另一位林姓女子的三百多則不實對話中改編而來,根本沒有查證。凱薩琳.孔辯稱自己不是媒體人,沒有查證能力,而且「聽過當事人提過」,因此相信這些內容是真的。
但法院認為,凱薩琳.孔貼文中提到的行為屬於嚴重的刑事指控,理應在發表前充分查證。根據證據顯示,凱薩琳.孔與林姓女子1月24日才認識,僅4天後就公開發文,根本不可能完成查證。法官最終認定凱薩琳.孔散布不實消息,判須賠償1元象徵性撫慰金給劉韋廷。
對此,《CTWANT》致電劉韋廷律師,他低調表示不願多談,也拒絕受訪;至於凱薩琳.孔則在臉書發文回應,強調自己「沒有公開鄭蕎蔓或其小孩的個資」,反控鄭女才是洩露她個資的人。
整起事件歷經一年半,最終法院以明確判決澄清真相,讓劉韋廷與鄭蕎蔓都能擺脫莫須有的污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