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首屏為新聞資訊視覺設計,並非交通部或監理機關實際核發的裁決書;金額依2026年10月31日預定施行的新制及法定適用條件整理。
毒駕新制10/31上路!機車12萬、汽車15萬、拒測27萬,乘客也會被罰?吊銷駕照、車輛沒入與累犯罰則一次看
開始加重處罰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交通部於2026年10月28日宣布,毒駕加重處罰新制將自10月31日施行。機車毒駕初犯裁罰12萬元、汽車15萬元;符合累犯規定者第二次加罰9萬元,此後逐次累加。拒測首次27萬元、第二次45萬元,第三次再加18萬元。新制將一般毒駕由吊扣駕照調整為吊銷,原則上3年不得重新考照;毒駕及拒測汽機車亦納入更嚴格的沒入規定。年滿18歲、明知駕駛毒駕仍搭乘的特定乘客,可能被罰6,000至15,000元,但有法定例外。預防性吊照、吊照後再犯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則分屬不同規範,不應混用。
毒駕新制何時上路?10月28日公告、10月31日正式施行
近年毒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促使政府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院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部分條文,8月17日公布。交通部10月28日宣布本次加重汽機車毒駕罰則將自10月31日星期六實施。
對於10月29日閱讀這篇新聞的民眾而言,必須區分「已三讀」、「已公布」及「已施行」。特別是不同條文可能由行政院分別指定施行日期,不能因修法同批公布就認定每一個延伸制度同日全部生效。
這次修法的四個核心改變
第一,毒駕及拒測罰鍰提高;第二,一般毒駕改為吊銷駕照並限制重新考照;第三,強化車輛沒入制度;第四,增訂符合特定條件的同車乘客責任。這些處置不只涉及罰款,還可能影響長期駕駛資格和車輛所有權。
毒駕和酒駕的罰則一模一樣嗎?
不是。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範酒駕與毒駕,兩者的檢測程序、金額及個別加重條件仍須按實際條文分別判斷。
毒駕罰款多少?機車12萬、汽車15萬,第二次以上逐次加9萬元
新制機車毒駕初犯罰12萬元、汽車15萬元。符合累犯認定條件時,第二次依相關規則加罰9萬元,此後再犯按前次裁罰金額增加9萬元,累進示例沒有固定上限。
| 違規次數 | 機車毒駕 | 汽車毒駕 | 計算方式 |
|---|---|---|---|
| 第一次 | 12萬元 | 15萬元 | 法定初犯金額 |
| 第二次 | 21萬元 | 24萬元 | 前次加9萬 |
| 第三次 | 30萬元 | 33萬元 | 再加9萬 |
| 第四次 | 39萬元 | 42萬元 | 再加9萬 |
依「同一車種、符合累犯規則」的簡化示例計算,不是正式裁決金額。
試算未涵蓋跨車種累犯認定、裁決程序、其他法定加重、刑事責任與個別處分;不構成正式罰單。
第二次毒駕為什麼不只多罰幾千元?
法規針對再次違規採明顯提高的累進罰鍰。機車由12萬元提高至21萬元、汽車由15萬元提高至24萬元,第三次及其後在符合適用條件時仍繼續加重。
不同車種的違規紀錄可以直接相加嗎?
不能只用上表直接計算所有個案。若前後次駕駛車種不同,或涉及特定期間及其他法律條件,應依主管機關正式認定,不宜套用單一車種的數學示例。
毒駕拒測罰更重!第一次27萬元、第二次45萬元、第三次63萬元
拒絕依法執行的毒品檢測,不是免責方式。新制規定首次毒駕拒測27萬元,再次符合累犯規則者按前次罰鍰增加18萬元,第二次45萬元、第三次63萬元,沒有固定累進上限。
拒測是否成立,仍須確認員警依法執行的檢測程序與個案事實。對檢測程序或處分有異議,應循法定救濟途徑,而不是把拒測當成免罰方法。
為什麼拒測比毒駕初犯罰得更重?
政策目的在防止駕駛人以拒絕配合檢測來規避處罰。但拒測裁罰、駕照處分與車輛沒入仍應依法律成立要件及程序辦理。
唾液毒品快篩陽性就一定會判刑嗎?
不一定。警政署自2025年11月推動唾液毒品快篩執法,作為現場快速篩檢及後續處理依據。行政違規與刑事公共危險犯罪的證明要件不同;是否需要其他採樣、檢驗及刑事調查,須按個案判斷。
檢測結果有疑問,可以怎麼處理?
可確認檢測流程、試劑使用與結果紀錄,並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意見或依法救濟。對檢測方式有疑問,並不代表拒絕所有合法檢測便不會受處罰。
毒駕乘客也會被罰?須年滿18歲、知情搭乘,還有法定例外
內政部警政署說明,本次新增的特定同車乘客罰鍰為6,000元至15,000元,但不是每位坐在車內的人都直接被處罰。關鍵要件包括年齡、是否知悉駕駛人毒駕及是否屬於法定例外。
此工具只整理法律判斷順序,不會判定當事人是否違法。
須由主管機關確認知情、搭乘事實及全部法定條件。這不是自動成立或已確認應繳金額。
搭計程車發現司機疑似毒駕,會被連坐嗎?
內政部公告明列汽車運輸業乘客為本項新增處罰的例外,但仍應以實際法條及身分確認為準。發現駕駛有異常時,應先在安全條件下停止搭乘並尋求協助。
不知道朋友施用毒品,也會直接被罰嗎?
法規有「知悉」要件,不能僅因搭乘就推定知情。但是否知悉須由相關事實和證據判斷,也不能只靠一方事後自行宣稱不知情。
年滿70歲完全沒有任何法律責任嗎?
不是。本項特定乘客處罰有年齡例外,不表示其他違法行為一律免責。不同法律責任須分別認定。
毒駕車輛一律沒入?借朋友的車、租車也不能忽略法律風險
依內政部說明,新制將毒駕及毒駕拒測所用汽機車納入擴大沒入範圍,並不以駕駛本人是所有權人為必要條件。因此,不能再以「這台車是借來的」當作可直接排除沒入的理由。
先將車輛移至指定場所,仍須依後續法律程序處理。
確認違規事實、適用條件及法定程序。
涉及車輛所有權及後續處理,與短暫保管不同。
沒入和拖吊、扣牌有什麼不同?
移置保管是暫時控制車輛;吊扣牌照影響在法定期間內的使用資格;沒入則涉及車輛依法被沒收處理。不能看到被拖吊就宣稱沒入裁決已經確定。
車主本人沒毒駕,是否完全沒有救濟機會?
不能這樣斷言。車輛沒入範圍擴大不代表法律程序及救濟權利消失。車主若有爭議,應保存借車、使用及所有權資料,依法向主管機關或專業法律人員確認。
吊銷駕照後再借別人的車毒駕會怎樣?
內政部指出,因毒駕被吊銷駕照期間,仍駕駛非本人汽機車再違反毒駕規定者,另有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的特定情形。它不能無差別套用到所有借車案件。
毒駕吊銷駕照3年!再次違規及重大傷亡情況可能終身不得考照
新制把一般毒駕從原則上吊扣駕照1至2年,改為吊銷並原則上3年不得重新考領。再犯或因法定傷亡情形吊銷駕照者,可能面臨終身不得重新考照的嚴重後果。
原有駕照暫停使用,依規定處理。
駕駛資格失效,重新取得資格須符合其他法定要求。
吊扣與吊銷的差別是什麼?
吊扣是暫時停止駕駛資格使用;吊銷則使原駕駛資格失效。不能把「吊銷3年」理解為3年後直接領回舊駕照。
三年期滿就可以自動重新考照嗎?
不行。重新考照仍可能涉及毒駕防制教育、戒癮治療或其他法定處理、重新考驗及觀察期間等要求,應依適用規定與主管機關認定辦理。
吊銷期間偷偷無照開車如何加罰?
內政部公告指出,因毒駕、拒測或預防性吊銷駕照者,在吊銷期間違規駕車,相關無照駕駛加罰額度提高至3萬6,000元,大型車另有不同規定。此處3萬6,000元是特定加罰額度,並非所有案件最終應繳總額。
沒有當場毒駕也可能被吊照?看懂預防性吊銷駕照與2年禁考
本次修法增訂預防性吊銷機制。依內政部說明,警察機關依法確認具有施用毒品等法定情況時,可能對駕照採取預防性吊銷,並限制2年內重新考領。
與駕駛行為及毒駕法定要件直接相關。
一般禁考3年經依法確認施用毒品等情形,依適用條文處理。
一般禁考2年只要被懷疑吸毒就能立即永久吊照嗎?
不能如此解讀。預防性吊銷須有法定確認與處分程序,並非單憑猜測即可永久剝奪駕駛資格。
完成戒癮治療,是否一定恢復駕照?
仍須符合特定處分、教育、治療及重新考驗規則,不能用單一「2年後可以考」的文字涵蓋所有案件。
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10/31也直接沒入?確定上路與研議修法要分開
警政署統計顯示,2026年1至9月查獲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580件,去年同期71件,查獲件數增加約717%。但此為警方查獲件數的變化,不等於實際毒駕發生率精確增加717%。
交通部10月28日表示,正在研議進一步將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拒檢及拒測比照汽機車增訂沒入車輛與扣牌規定,預計11月底將修正草案報請審議。**截至10月29日,這項新增制度仍在研議,不能寫成10月31日已全面施行。**
已公告預定施行日期,包含提高罰鍰、駕照與車輛相關處分。
確定上路截至10月29日,仍在研議及法制作業階段,不能當作已生效。
尚待審議微型電動二輪車目前毒駕就沒有處罰嗎?
不是。微電車及其他慢車本有交通處罰規範。已公布的慢車加重罰鍰內容包含毒駕2,400元至1萬2,000元及拒測2萬4,000元,但個別條文施行日期仍須核對,不能直接視為所有規定於10月31日一併適用。
查獲580件代表所有微電車騎士毒駕都變多了嗎?
查獲件數會受唾液快篩工具、執法強度及臨檢頻率影響,不能單憑查獲數推估實際行為盛行率。研議提高處罰仍需經法定審議和公告。
毒駕只會收到罰單嗎?行政裁罰和刑事公共危險責任不能混淆
毒駕涉及交通行政處罰,可能包括罰鍰、吊銷駕照及車輛沒入;若具體情形符合刑事公共危險犯罪要件,也可能進入刑事偵查及司法程序。
由主管機關依違規事實及法定程序進行舉發與裁決。
罰鍰/駕照/車輛處分依相關犯罪要件、證據及司法程序判斷,不因快篩陽性就自動成立。
刑事偵查/檢察官/法院酒駕與毒駕使用相同檢測方式嗎?
不完全相同。酒駕通常涉及酒精濃度測試,毒駕可能涉及唾液快篩及其他檢驗方式,兩者的證明及執法流程不同。
乘客受行政裁罰,就代表也犯了刑事罪嗎?
不代表。新增特定乘客罰鍰屬於交通法規的行政處罰;若另涉及其他刑事行為,須分別依法認定。
10月31日新制上路前,駕駛與乘客應記住的六件事
勾選是個人閱讀紀錄,不會提交給監理或警察機關。
FAQ|毒駕新制、乘客責任、拒測與吊銷駕照12大問題
01毒駕新制2026年何時上路?+
交通部10月28日宣布,汽機車毒駕加重處罰自2026年10月31日施行;個別延伸制度仍須查核各條文施行狀態。
02機車毒駕初犯罰多少?+
新制機車毒駕初犯裁罰12萬元,另可能涉及駕照及車輛處分。
03汽車毒駕初犯罰多少?+
新制汽車毒駕初犯裁罰15萬元,不能把機車與汽車當成相同罰額。
04第二次毒駕會罰多少?+
相同車種、符合累犯條件的簡化示例:機車21萬元、汽車24萬元;實際依個案法律條件裁決。
05毒駕拒測第一次罰多少?+
首次拒測27萬元、第二次45萬元,後續依規則再逐次增加18萬元。
06同車乘客一定會被罰嗎?+
不是。須依年齡、是否知悉駕駛人毒駕、搭乘情形及法定例外判斷。
07毒駕乘客罰款是多少?+
符合特定法定要件者,處6,000至15,000元罰鍰。
08毒駕會吊扣還是吊銷駕照?+
新制一般毒駕改為吊銷,原則上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再犯或法定嚴重傷亡情況可能終身不得考領。
09開朋友的車毒駕,車也會被沒入嗎?+
新制擴大毒駕及拒測的汽機車沒入範圍,不以駕駛人為車主為限;個別案件仍須依法處理及確認救濟程序。
10沒有當場開車也可能被預防性吊照?+
新制有預防性吊銷機制,須依法確認符合相關條件,通常涉及2年內不得重新考照。
11微型電動二輪車10月31日也一律沒入嗎?+
截至10月29日,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增比照汽機車沒入及扣牌仍屬另案研議,不可當作已同步上路。
12毒品唾液快篩陽性,就一定會被判刑嗎?+
不一定。行政裁罰與刑事犯罪具有不同法定要件與證據程序,是否成立刑事責任須依法判定。
結論:10月31日毒駕新制不只加重罰款,更改變駕駛資格與車輛處置
2026年10月31日即將施行的加重毒駕新制,機車初犯12萬元、汽車15萬元、首次拒測27萬元。符合累犯條件後,毒駕按前次金額加9萬元、拒測加18萬元,並可能伴隨駕照吊銷、車輛沒入及其他法律後果。
另一方面,符合條件的同車成年乘客也可能受罰,但須有知悉及非例外身分等要件;不能以「所有乘客一律連坐」作為完整法律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增沒入與扣牌則屬另案研議,施行狀態應分開確認。
罰得更重。
是透過罰鍰、駕駛資格及車輛處分降低再次危害用路人的風險。
新聞來源與事實查核
核對施行日期、機車汽車罰鍰、拒測、駕照及車輛規定。
一手查核乘客知情要件、70歲以上等例外、預防性吊照、累犯及沒入規定。
核對法定條文及修正條文施行註記,不能僅憑公布日推定全部生效。
瞭解唾液快篩與檢測程序;歷史資料中的舊罰鍰不得套用到新制。
核對580件、去年同期71件及相關制度仍在研議的狀態。
補充2026年7月28日三讀的立法背景及法案進程。
查核基準:2026年10月29日(台灣時間)。本篇說明2026年10月31日預定施行的毒駕加重罰則,不取代個案裁決與正式法律意見;請分別查核各條文及後續修法的實際施行狀態。罰鍰試算為簡化示例,並非主管機關即時裁罰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