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區光澤醫美診所在2024年12月7日發生一起醫療死亡事件。49歲邱姓女子當天前往診所接受鳳凰電波療程,為減輕治療過程中的疼痛,同意施打俗稱「牛奶針」的麻醉藥物丙泊酚(Propofol)。
然而在施打麻醉後,邱女在手術過程中多次出現血氧濃度下降情形,情況一度不穩。負責施作療程的醫師吳宜芳察覺異常後,緊急停止麻醉並將患者送往馬偕醫院搶救,但最終仍宣告不治。
經檢警會同法醫相驗解剖後,認為麻醉藥劑量過量可能導致呼吸抑制與血氧下降,最終造成死亡,因此台北地檢署依刑法「過失致死罪」起訴吳宜芳。
台北地方法院於3月6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檢辯雙方針對麻醉劑量與死因因果關係展開攻防。
檢方指出,本案爭點包括:
- 醫師是否未注意丙泊酚麻醉劑量
- 是否未充分監測患者生理徵象
- 是否未及時發現呼吸抑制等異常情況
- 是否未即時排除危險導致死亡
檢方認為,醫師在醫美手術中施打麻醉藥物時,應對患者生命徵象持續監控,若未注意血氧變化而延誤處置,即可能構成醫療過失。
此外,鳳凰電波療程本身是否適合使用丙泊酚麻醉,也成為法院將進一步釐清的重點。
吳宜芳庭上坦承:未接受麻醉專科訓練
庭審中,吳宜芳對部分事實並未爭執,包括:
- 手術當時沒有麻醉專科醫師在場
- 自己沒有接受麻醉專科訓練
- 也未參加麻醉醫學會課程
她表示自己「只有在診所內部接受麻醉相關訓練」。
吳宜芳並主張,當時施打的麻醉程度應屬於「中度鎮靜」或「有意識鎮靜」,並非深度麻醉,因此是否屬於麻醉醫療行為仍有討論空間。
她也提到,案發時間約在下午2時25分左右,「印象中沒有到3點多那麼晚」。
辯方質疑法醫鑑定 檢方強調麻醉專業
辯護律師則表示,目前死因是否與麻醉劑量過量有直接關係仍存在疑問,因此認為傳喚法醫作證「沒有必要」。
辯方建議法院將案件送交:
- 台灣麻醉醫學會
- 皮膚科醫學會
- 美容外科相關單位
進行專業鑑定,以釐清:
- 丙泊酚施打是否過量
- 與死亡結果是否具因果關係
此外,辯方也主張起訴書中提到「呼吸衰竭」等描述應先刪除,因死因本身正是鑑定需要釐清的重點。
對此檢察官反駁指出,刑案中死因鑑定原本就是由法醫研究所負責,不能因不認同鑑定結果就排除法醫作證。
檢方主張應先由法醫提出書面補充報告,再由法醫到庭作證,以利後續交互詰問。
法官整理雙方爭點後指出,本案未來審理重點包括:
- 吳宜芳在沒有麻醉專科醫師在場情況下施打麻醉
- 是否違反醫療注意義務
- 若確實有過失,是否與邱女死亡結果具有因果關係
此外法院也將評估是否送交麻醉專業團體鑑定,以進一步釐清麻醉劑量與死因之間的關聯。
庭訊結束後,吳宜芳在友人陪同下離開法院,面對媒體提問未作回應。
光澤診所醫師背景曝光 曾任醫學中心醫師
據了解,吳宜芳畢業於中國醫藥大學,且曾獲書卷獎,並非外界所傳的「波蘭學歷醫師」。
她畢業後曾在:
-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 萬芳醫院
等醫療機構服務,之後轉往醫美領域發展。
然而此次醫美療程死亡事件,也讓醫美麻醉安全問題再度受到社會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