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航空一名36歲蘇姓前副機師,因婚外情事件引發連串風波,最終不僅婚姻破裂,還波及職涯發展。
根據判決資料,蘇男於2012年與同為空服員的妻子結婚,未料隔年卻與黃姓空姐發展婚外情。事件曝光後,蘇妻提告求償,法院判決蘇男須賠償200萬元,黃姓空姐賠償180萬元,婚外情糾紛正式浮上檯面。
然而,事情並未就此落幕。2016年至2018年間,華航頻繁收到針對蘇男執飛航班的恐嚇簡訊,內容包括「想被放炸彈嗎」、「讓您墜機」、「跟他飛就是倒楣,小心炸彈」等語,甚至明確點名航班,引發公司高度警戒。
華航以飛安為由降職 副機師變航務員薪水差多少?
面對頻繁恐嚇訊息,華航認為已對飛航安全構成潛在威脅。公司指出,副機師屬於高度專業、攸關數百名乘客生命安全的關鍵職務,一旦私人糾紛延燒成報復行為,風險難以承擔。
因此,華航先對蘇男祭出記過、申誡處分,並將其年度考績評為丙等。隨後紀律人評會(DRB)依「妨害辦公場所秩序或不遵守規定」為由,將其由副機師調任為地勤簽派中心航務員。
航務員與副機師工作性質差異極大,薪資也出現明顯落差。蘇男認為,私人感情糾紛與工作無關,公司調職違法,且未如其期待轉任子公司,因而提告請求回復原職並追討百萬元薪資差額。
法院怎麼判?飛安真的可以凌駕勞工權益?
高等法院更一審指出,飛航安全應以最高標準審視。副機師作為關鍵飛航人員,其行為若導致外部威脅,企業基於風險控管進行職務調整,具有正當性。
法官認為,華航依企業經營自主權及飛安考量調職,並未違反《勞基法》。此外,航務員與副機師本就不同職責,薪資差異屬合理範圍,因此駁回蘇男上訴,全案定讞。
私人感情糾紛,真的會影響飛安嗎?
很多人看到這起事件,第一個疑問是:「私人婚外情,怎麼會牽扯到飛安?」表面看來,這確實像是單純的家庭糾紛,但當恐嚇內容明確指向航班、提到炸彈與墜機時,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在航空業,任何一則與爆裂物相關的訊息都不能掉以輕心。依國際飛安標準,航空公司接獲炸彈威脅時,必須啟動完整安檢程序,包括加強行李檢查、機場安控,甚至可能延誤或取消航班。每一次威脅,都是龐大的人力與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乘客心理壓力。
從風險管理角度來看,即便恐嚇未必真實,但「可預見的風險」已經存在。法院也正是採取這種預防性思維——飛安不是等出事才處理,而是要在可能發生前就先阻斷風險。
此外,航空公司承擔的是公共運輸責任。數百名乘客性命、國際航權聲譽、保險風險與國際信任度,全都與飛安密切相關。對企業來說,一旦出現持續性威脅,公司若未採取行動,反而可能面臨更大法律責任。
這起案件凸顯一個現實問題:在高度敏感產業,員工的「私人行為」可能並非完全私領域。尤其當該行為已經產生實際風險,公司是否能不處理?這正是本案爭點所在。
企業調職界線在哪?勞工權益如何保障?
不少網友質疑,公司是不是「用飛安當藉口打壓員工」?其實,法律上並非企業想調就能調。
依勞動法規,調職必須符合幾項原則:
-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核心內容
- 不得具懲罰性或報復性
- 必須基於業務必要性
- 薪資不得不合理減損
法院在本案中認定,華航的調職基於飛安考量,並非單純道德審判;且航務員與副機師原本就是不同職類,並非降為無關職務,因此被視為合理。
但這也提醒勞工,若遇到調職爭議,應保存書面資料、考績紀錄、公司通知內容,必要時可向各地勞工局申訴或尋求法律協助。
同時,企業在處理敏感案件時,也應建立透明程序,避免落入「道德懲罰」爭議。畢竟企業形象與員工權益,兩者都同樣重要。
感情糾紛演變成極端行為,如何求助?
值得注意的是,從恐嚇簡訊內容來看,事件已出現極端報復傾向。感情糾紛若處理不當,確實可能走向失控。
專家提醒,面對情緒失控或威脅言行時,應優先確保人身安全,並蒐證報警。若出現持續騷擾、恐嚇或暴力傾向,可立即撥打110報警;若涉及家庭暴力或情感控制問題,可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
此外,心理諮商與情緒管理同樣重要。很多人在人生重大挫敗後,容易陷入極端思考模式,若能及早介入,往往能避免悲劇發生。
這起華航案件不只是職場糾紛,更是一堂關於風險管理、法律界線與情緒控制的社會課。從飛安、企業治理到個人情緒管理,每一層面都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