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10日指揮調查局國安站兵分30路搜索高金素梅位於台北市陽明山住處、立法院辦公室及多名相關人士住處,共約談18人到案說明,實際到案17人。
檢調掌握,高金素梅涉嫌於2015年至2018年間,以自行創立的「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名義舉辦射箭比賽、演唱會等活動,卻被懷疑實際支出遠低於申報金額,透過向廠商調用發票墊高成本,向原住民族委員會及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詐領補助與敦親睦鄰經費。
此外,檢警也同步追查高金素梅是否涉及詐領助理費,以及在疫情期間透過人頭名義違法輸入中國「廈門寶太」快篩試劑,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

雲雅舜,圖/翻攝畫面
張俊傑疑操盤金流 雲雅舜涉提供帳戶掩護
檢調指出,負責處理協會財務的高金素梅助理張俊傑,疑似為掩飾金流,借用女兒雲雅舜等人帳戶作為資金流向掩護。雲雅舜同時也是金曲歌手Matzka(本名:瑪斯卡)之妻。
檢察官為釐清雲雅舜是否知情帳戶用途,10日晚間將她約談到案。複訊後,認定她涉犯《洗錢防制法》相關罪嫌,諭知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張俊傑,圖/翻攝畫面
張俊傑則因涉嫌重大,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執行長周陳文彬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某某多媒體」負責人陳正順與「原音重現音樂社」負責人張智傑各10萬元交保。

高金素梅,圖/李政龍攝。
高金素梅偵訊中身體不適 限制出境出海
高金素梅於1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但偵訊約半小時後,因身體極度不適、癱軟無法應訊,經檢察官評估後,准予暫時請回就醫,同時限制出境出海,擇日再傳。
其餘涉案人強制處分如下:
- 高金素梅:身體不適請回,限制出境出海
- 台東縣金峰鄉民代表高勤書:請回
- 屏東縣議員越秋女:請回
- 台東縣議員陳政宗:請回
- 花蓮縣議員簡智隆:請回
- 楊姓人頭助理:1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 屏東服務處主任麥玲鳳:尚無結果
- 助理利春仁:10萬交保
- 助理張俊傑:尚無結果
- 張俊傑特助、前助理高智偉: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 Matzka老婆、張俊傑女兒雲雅舜: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 前助理林怡君: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 前助理露子吉尤: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 蘭嶼鄉民代表、前助理呂俠: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 某某多媒體負責人陳正順:10萬交保
- 原音重現音樂社負責人張智傑:10萬交保
全案仍持續擴大偵辦中。
為什麼「浮報補助」案件屢見不鮮?制度漏洞在哪裡?
每次看到「浮報補助」、「詐領助理費」這類新聞,很多人都會忍不住問一句:為什麼這種事情一再發生?其實問題往往不只是個人操守,而是制度設計的漏洞。
首先,補助型活動多半採「事後核銷」制度,也就是主辦單位先執行活動,再憑發票與成果報告請款。若審核機制過度仰賴書面資料,而沒有實地查核或第三方審計,就可能出現「活動有辦,但規模縮水」、「金額灌水」的情況。
第二,敦親睦鄰經費與公益補助本質上具有彈性空間,原本立意良善,希望推動地方文化、促進公共利益,但如果缺乏透明公開機制,例如完整公開支出細目、實際成果照片、參與人數名冊等資料,就容易成為灰色地帶。
第三,協會與政治人物關係密切時,角色容易模糊。協會本應是獨立法人,但實務上若由政治人物核心幕僚掌握財務與行政,就會產生「公私難分」的風險。
預防之道其實很清楚:
- 補助款全面電子化公開。
- 增加隨機抽查比例。
- 對政治人物相關協會提高審查強度。
當制度透明,灰色空間自然會縮小。
借帳戶會構成洗錢罪嗎?一般人一定要知道的法律風險
很多人會覺得:「只是借帳戶給家人用一下,有這麼嚴重嗎?」但從法律角度來看,風險真的不小。
依照《洗錢防制法》,如果明知或可得而知資金來源涉及犯罪,仍提供帳戶協助隱匿金流,就可能構成洗錢罪。即便主觀上沒有直接參與犯罪,只要帳戶成為掩護資金流向的工具,就可能被認定為幫助犯。
實務上常見三種情況:
- 家人借帳戶收款。
- 朋友說「暫時周轉一下」。
- 網路兼職要求提供帳戶。
許多人因為信任對方,沒有查證資金來源,最後卻被列為被告。
提醒民眾:
- 帳戶絕對不要外借。
- 不清楚金流用途時,應拒絕。
發現帳戶異常立即向銀行通報。
若遇詐騙情形,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緊急狀況請撥110報警;若涉及心理壓力或情緒困擾,可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
疫情期間快篩亂象 醫療器材輸入為何這麼嚴格?
本案另一焦點是涉嫌違法輸入中國製快篩試劑。為什麼醫療器材輸入這麼嚴格?
原因很簡單:醫療器材直接影響生命安全。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任何醫療器材輸入前都需經過主管機關核准,確保品質、效能與安全性。若透過人頭或免申報名義輸入,不僅破壞市場秩序,更可能讓未經檢驗的產品流入社區。
疫情期間快篩需求暴增,市場一度供不應求,也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這提醒我們三件事:
第一,緊急狀態下更要守法,不能因需求大就降低標準。
第二,公職人員更應避免利益衝突。
第三,民眾購買醫療器材務必確認合法標章與來源。
如果發現疑似非法醫療器材,可向衛生局檢舉,或撥打110報警。
制度的存在不是為了刁難,而是為了保障每一個人的健康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