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咪可思協會遭衛福部裁罰。根據衛福部處分摘要,該協會被檢舉在許可勸募活動期間屆滿後,仍於店家擺放募款箱持續募款,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後,衛福部曾發函制止並要求全面收回逾期募款箱,另將逾期勸募所得財物返還捐贈人。不過,後續又有民眾檢舉該協會仍在店家擺放募款箱募款,衛福部再次查證後,認定已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
衛福部依《公益勸募條例》第 24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對社團法人臺灣咪可思協會及其代表人林文錡各處新臺幣 4 萬元罰鍰,合計 8 萬元,並公告受處分人名稱、違規事實及代表人姓名。衛福部也要求,受處分人應於處分書送達日起 15 日內繳交罰鍰,並依規定將逾期勸募所得財物返還捐贈人。
民眾檢舉逾期募款箱 衛福部赴板橋查證屬實
依處分理由,衛福部於 115 年 3 月 5 日接獲民眾檢舉,指社團法人臺灣咪可思協會於店家擺放逾期募款箱。衛福部隨後於 115 年 3 月 10 日前往新北市板橋區查證,確認該協會確有逾許可勸募活動期間仍為勸募活動的情形。
公益勸募活動並不是想募多久就能募多久。依法取得勸募許可後,團體必須在核准期間、核准方式及核准用途內執行;若許可期間屆滿,仍持續擺放募款箱、收取捐款,就可能構成逾期勸募。
因此,衛福部於同年 3 月 20 日發函制止,要求臺灣咪可思協會即日起全面收回逾期勸募的募款箱,並將逾期勸募所得財物辦理返還。
已被制止卻又遭檢舉 士林店家仍見募款箱
處分資料指出,臺灣咪可思協會曾於 115 年 3 月 30 日及 4 月 27 日函復衛福部,說明相關辦理情形。不過,衛福部後續又在同年 5 月 28 日接獲民眾檢舉,指該協會仍於臺北市士林區店家擺放募款箱持續募款。
衛福部於 115 年 6 月 4 日前往該店家查證,確認仍有持續募款情事。也就是說,該協會在主管機關前次制止後,仍被查到逾期勸募行為,因此衛福部認定已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第 24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
協會與代表人林文錡各罰4萬 逾期所得須返還捐贈人
衛福部本次處分內容為,對社團法人臺灣咪可思協會及其代表人林文錡各處新臺幣 4 萬元罰鍰,合計 8 萬元,並分別公告協會名稱、違規事實及代表人姓名。
除了罰鍰外,衛福部也依《公益勸募條例》第 22 條規定,要求受處分人應於處分書送達日起 15 日內,將逾期勸募所得財物返還捐贈人。換句話說,逾期募得的款項不能繼續由協會保留使用,而應依法處理返還。
衛福部同時再次予以制止,若該協會仍不遵從,後續可按次連續處罰。這代表若仍有逾期募款箱未收回、仍持續收受捐款,主管機關可以一再開罰,而不是只罰一次就結束。
公益團體為何不能逾期募款?重點是捐款信任與流向透明
公益勸募的核心是信任。民眾看到募款箱,通常會相信該團體已依法申請許可,也相信捐款會在核准期間內,用於核准用途。但如果勸募期限已過,募款箱卻仍擺在店家繼續收錢,民眾未必知道該活動已不在許可期間內。
這類問題看似只是行政疏失,但實際上會影響捐款人的知情權。捐款人捐錢時,應該知道自己捐給誰、活動是否合法、款項用途是什麼、是否還在主管機關許可期間內。若公益團體未即時撤回逾期募款箱,就可能讓民眾在資訊不完整情況下捐款。
因此,主管機關要求逾期勸募所得返還捐贈人,目的就是避免公益團體在未獲有效許可的情況下繼續募集財物,也維護公益勸募制度的基本秩序。
民眾看到募款箱可以怎麼查?先看許可字號與期限
這起案件也提醒民眾,看到店家、餐廳、寵物用品店或公共場所擺放募款箱時,不妨多看一眼上面的勸募資訊。合法公益勸募通常應標示勸募團體名稱、許可文號、勸募期間、勸募用途等資訊。
若發現募款箱標示不清、沒有許可資訊、勸募期間已過,或現場人員無法說明款項用途,可以先暫緩捐款,並向主管機關查詢或檢舉。尤其近年不少動保、救援、弱勢扶助團體都會透過店家擺放募款箱,民眾支持公益沒有問題,但仍要確認資訊透明。
公益不能只靠愛心,也要靠制度。對團體來說,既然向社會大眾募款,就應遵守許可期間與財務規範;對捐款人來說,善意也應建立在清楚資訊上,才不會讓真正需要幫助的公益活動被少數違規事件拖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