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測試介面大廠穎崴科技與探針卡大廠旺矽科技之間的民事訴訟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穎崴先前主張旺矽涉嫌不當行使智慧財產權,並散布不實言論、發送警告函,疑似違反《公平交易法》,因此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旺矽及負責人葛長林連帶賠償新台幣 500 萬元。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 7 月 17 日針對 114 年度民公訴字第 9 號事件宣判,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換句話說,一審結果由被告旺矽科技取得勝訴,穎崴提出的賠償與刊登判決內容等請求,均未獲法院支持。
穎崴為何提告?主張旺矽散布不實言論並發警告函
這起訴訟的起因,來自穎崴對旺矽市場競爭行為的質疑。穎崴主張,旺矽涉嫌不當行使智慧財產權,並對外散布「穎崴公司產品遭扣押」等言論,認為相關行為可能造成市場誤解,影響穎崴商譽與交易機會。
此外,穎崴也指控旺矽對第三人公司發送警告函,可能對穎崴客戶、合作對象或市場交易秩序造成影響。穎崴因此認為,旺矽行為涉及不公平競爭,進而依《公平交易法》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穎崴提出的請求包括:要求旺矽及其負責人葛長林連帶賠償 500 萬元,並請求旺矽將判決內容刊登於新聞紙一日。從訴訟內容來看,穎崴不只是要求金錢賠償,也希望透過法院判決釐清市場訊息與競爭行為是否有不當之處。
法院一審駁回穎崴請求 旺矽取得勝訴判決
不過,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最新主文公告,一審判決結果並未支持穎崴主張。法院判決主文指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代表至少在一審階段,法院認為穎崴提出的請求不足以成立,或相關證據、法律主張尚未達到支持其請求的程度。不過,目前外界僅能從司法院主文公告系統得知結果,完整判決理由仍須等待正式判決書公布或送達後,才能進一步了解法院如何認定雙方主張。
在企業競爭訴訟中,判決主文只能看出勝敗結果,但真正關鍵往往在判決理由。例如法院如何認定警告函內容、是否構成不實陳述、是否屬於智慧財產權正當行使、是否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以及原告是否證明損害與因果關係,這些都要看正式判決書才會清楚。
穎崴回應:營運財務正常,收到判決書後研議後續
針對一審判決結果,穎崴第一時間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穎崴表示,公司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並未受到此案影響。
穎崴也指出,目前僅透過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得知判決結果,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因此還無法得知法院判決的具體理由。公司將在收到正式判決書後,與律師進一步研議後續因應事宜。
這段回應透露出兩個重點。第一,穎崴強調訴訟結果目前不影響公司營運與財務,避免市場過度解讀。第二,穎崴並未直接表明是否上訴,而是保留收到正式判決後再評估的空間。
對上市櫃公司而言,重大訴訟結果不只涉及法律層面,也會牽動投資人觀感。因此在判決理由尚未完整掌握前,企業通常會採取較保守說法,先確認財務與業務影響,再交由律師評估是否進入二審。
旺矽回應:公司營運正常,若對方上訴將研議應對
旺矽方面同樣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公司目前營運正常,此案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旺矽表示,公司先前已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本案,對於一審結果將依程序掌握後續發展。
旺矽也提到,如果穎崴決定提起上訴,公司將與委任律師研議後續法律程序因應。
從旺矽回應來看,一審勝訴雖然對公司有利,但案件仍未必就此結束。若穎崴收到判決書後決定上訴,雙方仍可能進入二審攻防。對旺矽而言,目前最重要的是穩住市場訊息,強調營運與財務未受重大影響,同時保留法律因應彈性。
半導體測試供應鏈競爭激烈,商譽與專利攻防更敏感
穎崴與旺矽都屬半導體測試相關供應鏈公司,前者以測試介面、測試座等產品受到市場關注,後者則是探針卡大廠。兩家公司所處產業技術門檻高,客戶多與晶圓測試、封測、IC 設計及先進製程需求相關,市場競爭自然高度敏感。
在這類產業中,智慧財產權、專利警告函、產品是否侵權、客戶採購信心與市場聲譽,都可能影響商業競爭。如果企業對外發函或發表涉及競爭對手產品的資訊,究竟是正當權利行使,還是不公平競爭行為,往往會成為訴訟爭點。
也因此,這起案件雖然求償金額為 500 萬元,對大型上市櫃科技公司而言未必是重大財務壓力,但其象徵意義不小。它涉及的是企業競爭界線、智慧財產權行使方式,以及市場訊息是否可能影響交易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