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淑如嘉獎案又被提起?
台北市信義分局近日爆出丁姓女警涉嫌浮報嘉獎的爭議後,警界過去類似的敘獎灌水案例也再度被翻出討論。其中最常被提到的一起,就是曾在雪梨奧運拿下跆拳道銅牌、之後轉任警職的女警官 紀淑如。
紀淑如當年在高雄任職期間,因涉及浮報功獎,最終遭警政署撤銷 411件、共608支嘉獎,她本人與時任分局長 李金龍 也都被記過處分。
紀淑如當年到底拿了多少嘉獎?
回顧這起當年震撼警界的案件,紀淑如在擔任 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鳥松分駐所所長 期間,2017年度結算時,個人年度嘉獎竟高達 844支。
這個數字之所以引發強烈質疑,是因為一般基層警員或刑事警察即使長期高強度辦案,一年累積數十支到上百支嘉獎已相當不易,844支明顯超出常態,因此驚動警政署駐區督察介入調查。
警政署查到哪些問題?
根據警政署與高雄市警局當時重新審認結果,紀淑如844支嘉獎中,有大量案件被認定存在 無實際出力事蹟、與獎勵規定不符、重複敘獎 等問題。最後,警政署發函高雄市警局,撤銷紀淑如 411件、共608支嘉獎,等於把她大批敘獎成績一次歸零。
除她本人外,時任仁武分局長李金龍也一同遭到記過,另外多名被認為在審核、放行、申報過程中有責任的主管與承辦人員,也都被申誡或列入適任性檢視。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
當年調查報告認為,紀淑如身為分駐所所長,有些業務績效或破案成果其實是由基層同仁、防治組、人事室等其他單位執行,但在申報功獎時,仍被納入她的個人嘉獎項目。
報導進一步引述警界說法,認為部分承辦人員明知不符規定,仍可能因上級壓力、同僚人情或內部默契而配合送件,讓原本應該作為激勵與升遷依據的功獎制度,逐漸偏離本意。
警界口中的「互惠博暖」是什麼?
引述一名資深刑警說法指出,警界部分單位長期存在一種近乎公開祕密的做法,也就是這次被點名的「互惠博暖」。簡單來說,一起案件若依法可核發多支嘉獎,真正主辦承辦人頂多分到一部分,剩餘的嘉獎則可能分配給其他未必實際參與辦案的同仁;而在任務分工欄位裡,則可能以「文書處理」等模糊字眼帶過。
久而久之,就形成「這次做給你、下次換你回給我」的互惠文化,也讓外界質疑功獎制度是否早已變成內部交換資源的工具。
這起舊案為何現在仍值得關注?
紀淑如案之所以到了今天還會被重新拿出來討論,關鍵不只是她個人曾拿過844支嘉獎、最後被撤608支那麼誇張,而是這起事件直接揭開了警界功獎制度裡最敏感的一面:如果敘獎不再精準對應真實辦案與實際付出,而是變成內部協調、人情操作甚至交換資源的一環,那麼這套制度的公信力就會被嚴重侵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