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創作者推出的「河馬女孩(Hippo Girl)」貼圖近日遭網友質疑,角色畫風、五官比例、瀏海線條與日本當代藝術家奈良美智經典「大眼大頭娃娃」作品高度相似,引發社群炎上。由於奈良美智作品在台灣知名度極高,網友很快製作比對圖,留言批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這不是抄襲什麼才是」。
面對質疑,女創作者先是回應,稱只是審美上有些雷同,創作故事完全不相同,也提到 AI 生圖是趨勢。隨著爭議擴大,她深夜再度發文,主張「河馬家族/河馬女孩」早在 2007 年就已完成並定稿,是自己的原創角色,這次只是將過去設計的公仔角色重新製作成 3D 毛絨質感版本,並非臨摹或修改其他創作者作品。
不過這番說法並未平息怒火,反而被網友追問:「你說 2007 就是 2007?證明在哪裡?」也有人指出,奈良美智早在 1990 年代便已發展出代表性大眼娃娃風格,即使河馬女孩真的是 2007 年完成,也無法自然排除參考或受影響的可能。整起事件目前據稱相關貼圖疑似已下架,但爭議仍在社群持續發酵。
河馬女孩撞臉奈良美智,網友比對瀏海、五官與表情
奈良美智的作品之所以容易被辨識,是因為其人物角色有非常強烈的風格特徵,包括大頭比例、銳利卻帶童稚感的眼神、簡化五官、特殊瀏海線條,以及帶有叛逆、孤獨、挑釁感的表情。這些元素組合起來,形成高度辨識度。
而這次「河馬女孩」遭質疑的關鍵,也正是網友認為角色並非只是「同樣可愛」「同樣大眼」,而是在髮型、表情、五官位置與整體氣質上,都與奈良美智作品有過高相似度。
有網友甚至透過疊圖方式比對,指出河馬女孩的瀏海細節、臉部比例與眼睛位置,疑似與奈良美智作品高度重合。雖然網友比對不能直接等同法律認定,但在社群輿論中,這種視覺重疊已足以引發大量質疑。
創作者稱2007年已定稿,網友要求提出原始檔與設計證據
女創作者後續透過 Threads 發文,強調「河馬家族/河馬女孩」早在 2007 年,也就是民國 96 年,就已經繪製完成並定稿,是多年前設計完成的原創角色。
她也說,這次貼圖是以過去公仔角色為基礎,重新製作成 3D 毛絨質感版本。她強調,科技在變、工具也在演進,但角色的靈魂與原創性來自多年以前的創作。至於使用 AI,她則表示 AI 是將腦中想法具象化的輔助工具,因為目前自己手繪難以畫出毛絨感。問題是,社群並不只看創作者怎麼說,而是要求提出可驗證證據。
AI輔助創作不是問題,問題是不能拿AI當原創盾牌
這起事件中,創作者提到 AI 生圖是趨勢,也說 AI 是輔助工具。這點本身不是問題,因為現在確實有許多創作者會使用 AI 做草圖、材質、風格探索或輔助視覺生成。
但 AI 不能成為避開原創責任的擋箭牌。若生成結果與既有知名作品高度相似,創作者仍需要負責判斷是否應調整、重做或避免上架。工具可以幫忙完成畫面,但不能替創作者承擔倫理與法律風險。
更敏感的是,AI 模型本身可能學習大量既有作品風格,若使用者沒有明確避開特定藝術家風格,生成結果就可能不小心靠近某些知名視覺語彙。這時候創作者若還把作品包裝成全然原創,就更容易被質疑。
相似不一定等於法律抄襲,但社群審判速度很快
在法律上,作品是否構成抄襲,通常不只看「像不像」,還會看接觸可能性、實質近似程度、受保護表達是否被使用、相似部分是否屬於一般風格或具體表達等因素。也就是說,社群上的「撞臉」不一定等於法院認定侵權。
但社群輿論運作速度比法律快很多。一旦作品被大量比對、轉發、嘲諷,創作者就必須面對品牌信任崩塌。即使最後沒有進入法律程序,作品也可能被下架,帳號聲譽受損,未來商業合作受到影響。
所以創作者面對疑似抄襲爭議時,最忌諱的不是被問,而是回應得太急、太硬、太情緒化。像「只是審美雷同」「差很多好嗎」「AI 生圖是趨勢」這類說法,很容易讓網友覺得沒有正面處理問題,反而加速炎上。
近期抄襲爭議一:hahababy被網友整理46款商品疑似撞臉
近期另一個引發社群討論的抄襲/撞臉案例,是蔡阿嘎妻子二伯李佩潔創立的母嬰品牌 hahababy。該品牌先前被網友質疑多款商品設計疑似撞臉其他品牌,從 SOU・SOU 延燒到 niko and…、MARKEY’S、ADAM ET ROPÉ、lululemon 等。
甚至有網友架設「hahababy 撞臉全紀錄」網站,整理多款疑似撞臉商品與比對圖,讓原本零散的質疑被系統化呈現。根據網友整理,疑似撞臉案例橫跨多個品牌,讓外界關注 hahababy 的原創設計、選品流程、授權與供應鏈管理。
這類事件與河馬女孩有相似之處:一開始都可能只是網友覺得「好眼熟」,但當比對圖越來越多、資訊被集中整理,品牌或創作者就很難只用「巧合」「風格相似」
近期抄襲爭議二:蔣方舟論文遭認定抄襲,碩士學位被撤
抄襲爭議不只發生在貼圖、服飾與商品設計,也會發生在學術領域。中國作家蔣方舟曾因碩士論文爭議遭中國人民大學撤銷碩士學位。事件中,網友與學者追查發現,她的論文內容被質疑與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陳重仁的論文高度重合。
學術抄襲與視覺創作抄襲不同,但核心問題相同:原創性與引用邊界。學術作品可以引用、整理、分析他人研究,但必須清楚標註來源,不能把他人的論述、概念與語句變成自己的成果。
蔣方舟案之所以引發高度討論,是因為她過去有「天才文學少女」形象,當論文抄襲被認定後,等於直接衝擊其知識型名人光環。這和河馬女孩事件也有某種共通點:越是靠創作、才華、個人品牌建立形象的人,一旦被質疑原創性,傷害就越大。
創作者遇到撞臉爭議,最該做的是拿出創作歷程
河馬女孩事件目前尚未有法院或權利人正式認定侵權,外界不宜直接把社群質疑當成法律定論。不過從輿論角度來看,創作者若要主張清白,最有效的方式不是情緒反擊,而是提出完整創作歷程。
例如:2007 年原始草圖、當時檔案建立時間、手繪稿掃描、早期公仔實品、照片 EXIF 資料、參展紀錄、販售紀錄、角色設定稿、修改版本、與他人討論創作的紀錄等。這些資料越完整,越能證明作品不是近期臨摹或挪用。
反過來,如果創作者拿不出任何可驗證證據,只是不斷強調「我很早就畫了」「這是我的角色」「你們刻意攻擊」,就很難說服外界。尤其對方是奈良美智這種風格高度鮮明、年代更早、全球知名的藝術家,舉證壓力自然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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