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實驗國小音樂老師劉育嘉發生什麼事?
台北市一名任教於實驗國小的音樂老師 劉育嘉,過去竟要求一名男童在校內協助照顧自己的孩子,之後卻因認為對方照顧過程有疏失,長期對男童施以身體與言語暴力。導致孩子身心嚴重受創,後續確診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甚至在學校出現反覆昏倒、抽搐、解離與尖叫求饒等症狀。
這起案件的刑事部分,劉育嘉先前已依 妨害幼童發育罪 判處 4年6月徒刑定讞,並已入監服刑。至於家長後續提起的民事求償,法院近日也作出最終結果,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劉育嘉須賠償男童及其父母共 217萬餘元。從刑事定罪到民事賠償拍板,這起校園虐童案再次引發社會對 教師權力濫用、校園保護機制與兒少心理創傷 的高度關注。
劉育嘉一開始如何接近男童?
根據判決書內容,事情最早發生在2018年。當時劉育嘉在某實驗國小擔任音樂老師,而他的兒子也剛進入該校就讀一年級。因為他與一名五年級男童及其父母原本互動不錯,便請男童在學校裡幫忙照顧自己的孩子,內容包括陪吃早餐、送到教室、陪同上廁所或提醒喝水等。
乍看之下,這像是老師請熟識學生幫忙的小事,但問題就在於,這些本來就不是一名高年級學生應該承擔的責任。更嚴重的是,劉育嘉之後竟逐漸把這件事當成理所當然,只要孩子照顧得不夠周全,就開始用責備、羞辱甚至暴力方式對待對方。依據判決,劉育嘉曾指著男童鼻子怒斥:「照顧我兒子都是你的責任」,還抱怨男童沒有把事情做好,甚至表現出強烈的不滿與失望。
男童長期遭人格羞辱
判決指出,男童曾因覺得委屈,回家向父母提起自己被責怪的情況,沒想到劉育嘉得知後反而更加憤怒,不只直接連續賞了男童數個巴掌,還拿鼓棒毆打其身體部位,造成男童受傷。除了動手施暴,劉育嘉還出言威脅,警告孩子不准把事情告訴父母,讓男童在極度害怕下選擇沉默。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並不是單一一次的失控,而是持續重複發生。根據男童指述,劉育嘉經常在音樂課結束後把他留下來,反覆責罵、羞辱,有時還直接攻擊他的家庭,說出「你爸是廢物,你媽是傻瓜,才生你這個廢物」等語句,把對孩子的否定延伸到父母與整個家庭。這種言語傷害與身體暴力交錯出現,讓男童長期處於極度恐懼與自責的狀態。
男童後來出現哪些症狀?
班導師證稱,男童有時會突然倒下,躺在地上不動,過了十幾二十分鐘才慢慢醒來;之後在輔導教室再次發作時,更出現抽搐、眼神渙散、反覆道歉與尖叫等創傷重現反應,不斷說著「劉老師對不起,我不敢了,我會好好照顧XX」。判決還記載,孩子在發作過程中甚至會拍打自己的臉,並出現明顯與過去受虐記憶有關的身體反應,整體生活與就學功能幾乎全面崩潰。
最終,男童被確認患有 PTSD,並合併解離、轉化症狀、焦慮及身心症狀。這意味著,劉育嘉帶來的傷害,不只是當時的瘀青與疼痛,而是已經深入孩子的身體記憶、神經反應與心理安全感,讓他即使離開施暴現場後,仍持續活在高度恐懼中。
法院最後怎麼判?
在刑事部分,男童父母報案後,台北地檢署對劉育嘉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構成 妨害幼童發育罪,一審判處 4年6月徒刑,之後經上訴,最終已在2024年定讞並發監執行。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男童父母另外提出訴訟,請求包括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約 731萬元。一審原先判劉育嘉應賠償約 677萬餘元;不過到了二審,法院重新審酌男童後續治療情況、校方已給付的國賠,以及父母精神損害的衡量後,改判劉育嘉須賠償男童 117萬餘元、其父母各 50萬元,合計約 217萬餘元。案件再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認定二審見解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全案正式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