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鐸獎名師涉貪案發生什麼事?
彰化地檢署偵辦一起教育界貪污案件,涉案主角是彰化縣湖北國小附設幼兒園主任楊淑卿。楊淑卿在教育界服務近30年,曾榮獲教育部教育卓越獎與師鐸獎,原本應是教育現場的模範人物,如今卻遭檢方查出涉嫌長期利用職務機會,透過不實收費通知單、超收學費、詐領補助、虛報人頭與不實發票核銷等方式,取得不法所得逾477萬元。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黃淑媛偵查終結後,依貪污罪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在押的楊淑卿等7人。檢方審酌楊淑卿身為幼兒園主任,又曾獲師鐸獎,本應為人師表,卻涉嫌利用職務長期圖謀不法利益,具體求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
楊淑卿被控如何用AB單超收學費?
起訴指出,楊淑卿自2021年起至2026年2月間,涉嫌自行以電腦製作未註記收退費基準的不實收費通知單,向幼生家長超收註冊費,其中包含學雜費及代辦費。她被控私自丟棄或留存正式收據,只將符合規定的部分款項存入公庫,藉此製造帳面與實際收費不一致的情況。
檢方認定,楊淑卿透過這種「AB單」方式,向家長收取超過法定或核定標準的費用,再把差額據為己有,光是註冊費部分就涉嫌詐取160萬4736元。對許多家長來說,幼兒園收費通常基於對學校與老師的信任,若收費通知單被動手腳,家長很難在第一時間發現異常。
畢業紀念冊、制服和旅遊費也被控收差價?
檢方進一步查出,楊淑卿不只涉嫌超收註冊費與加托費,還被控在多項代辦項目中收取高於實際成本的費用。相關項目包括畢業紀念冊、幼童圍裙與運動服、書包與餐具、表演服租借、親子旅遊,以及違規開辦課後社團等。
起訴指出,楊淑卿在收取差額後,未依規定將款項繳入公庫,也未退還給家長,相關項目共計詐取逾106萬元。也就是說,家長以為自己繳的是正常代辦費,但檢方認定實際上部分費用被墊高,差額則疑似流入私人用途。
食品工廠為什麼也被列入起訴?
檢方查出,楊淑卿為了核銷寒暑假加托餐點費,找來一家食品工廠張姓負責人,以及林姓、戴姓2名工人配合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用來報帳核銷。檢方認定,相關不實發票被用於詐領餐點費3萬5335元。
這也讓案件從校內收費爭議,延伸到廠商配合開立不實憑證的問題。若廠商明知內容不實仍協助開發票,可能不只是行政違規,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彰化地檢署為什麼求刑12年?
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楊淑卿等7人。檢方並針對楊淑卿具體求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不法所得聲請沒收。
檢方認為,楊淑卿身為幼兒園主任,又曾獲教育部教育卓越獎與師鐸獎,本應具備更高教育倫理與行政責任,卻涉嫌利用首長職務之便長期圖謀不法利益,不只破壞機關財政紀律,也損害家長權益。全案後續仍須由法院審理認定,相關被告在判決確定前仍受無罪推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