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陳素芬在2019年4月至2024年11月期間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館長,卻被檢方查出涉嫌利用職權,協助丈夫的姊姊廖姓女子進入海科館任職臨時人員。
檢方調查指出,兩人屬於「二親等姻親關係」,依照《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海科館臨時人員相關管理規定,本來不得任用。
然而陳素芬仍涉嫌違反規定,企圖讓廖女順利錄取該職缺。
被控修改條件+事前洩題 確保廖女錄取
根據起訴內容,2021年10月海科館秘書室出現臨時人員職缺。
陳素芬被指控先指示不知情的館內人員修改臨時人員學經歷門檻,使廖女符合資格。接著再將考試題目事前洩漏給廖女,使她在筆試中取得高分。
最終在甄選程序中,陳素芬還勾選廖女為「正取」,讓她成功進入海科館任職。
兩人被控虛偽具結 領走146萬元薪資
檢方表示,廖女在填寫任職文件時,於具結書上聲明自己與陳素芬「沒有三親等內姻親關係」。
陳素芬也在附有該具結書的人事資料表上用印,涉嫌共同製作不實文件。
海科館在2021年11月1日正式錄用廖女為臨時人員,她任職到2024年12月2日,期間領取薪資、加班費與獎金共146萬2859元。
檢方認為此舉已破壞公部門招募的公平性,也使廖女獲得不法利益。
廉政署搜索羈押 檢方依貪汙罪起訴
今年1月14日,法務部廉政署在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周靖婷指揮下,搜索陳素芬與廖女住處以及海科館等地蒐證。
隔天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兩人羈押。
檢方歷經近兩個月調查後,在3月2日偵結起訴。
涉圖利罪與洩密罪 最重恐判5年以上
檢方認定兩人涉犯:
- 《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
- 《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
此外,陳素芬還被控涉犯洩密罪。
依《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規定,若公務員明知違法仍圖利特定人士而使其獲得利益,可處 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
案件目前已移送法院審理。
為什麼「任用親屬」在公部門是大忌?制度其實很嚴格
在政府機關中,「任用親屬」一直是高度敏感的議題。台灣的《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設立的目的,就是避免公務員利用權力讓親友獲得工作、標案或其他利益。
簡單來說,只要是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就可能涉及利益衝突。像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姑嫂等,都在規範範圍內。當公務員遇到涉及親屬的案件或人事任用時,必須主動迴避,不能參與決策或審查。
這樣的制度主要是為了確保政府運作的「公平與透明」。如果公部門的職位可以透過關係取得,不只會打擊努力準備考試或應徵的人,也會讓社會對政府失去信任。
過去台灣也曾發生不少類似爭議。例如有地方政府被揭露「家族式用人」,或是公營機構被質疑「裙帶關係」。因此近年廉政機關與監察機構對這類案件的調查愈來愈嚴格。
像本案中,檢方除了指控違反迴避制度,還認為涉及洩題與修改資格條件,等於破壞整個招募制度的公平性。這也是為何案件會以貪汙罪的「圖利罪」來偵辦,而不是單純行政違規。
對一般民眾來說,看到這類案件可能會產生一種疑問:如果只是幫親戚找工作,為何會變成重罪?
原因就在於「公務員權力」。當一個人握有公權力時,任何利用職權為特定人士謀利的行為,都可能構成貪汙罪。即使沒有收賄,只要讓特定人獲得不法利益,就可能觸法。
圖利罪為何刑責這麼重?其實是貪汙犯罪的一種
很多人看到新聞會疑惑:「圖利罪」為什麼會判到5年以上?
其實在台灣法律體系中,「圖利罪」被視為貪汙犯罪的一種類型,並不需要像收賄那樣拿到錢,只要公務員利用職權讓特定人得到利益,就可能成立。
例如常見的案例包括:
- 公務員讓親友優先取得政府工作
- 在標案中偏袒特定廠商
- 提前洩漏考題或評選資訊
- 修改招標或招聘條件
這些行為雖然不一定涉及直接收錢,但仍會造成公共利益受損,因此法律將刑責設得相當重。
台灣司法實務中,圖利罪一直是廉政單位重點打擊的犯罪之一。原因是這類行為很容易破壞制度公平性,也會影響社會對政府的信任。
此外,圖利罪還有一個特色:
即使金額不大,也可能構成犯罪。
例如過去曾有案例,只是讓特定人優先取得租借場地的機會,金額不高,但因為違反公平原則,仍被法院判決有罪。
在本案中,檢方認為廖女三年多的薪資總額146萬元,就是她獲得的不法利益。若法院認定成立,這筆金額就可能成為量刑的重要依據。
因此對公務員來說,最重要的原則就是「避免任何可能的利益衝突」。很多政府機關甚至要求員工主動申報親屬關係,以免在決策時出現爭議。
公部門廉政制度怎麼防弊?透明化成關鍵
近年台灣政府在防止類似案件方面,其實建立了不少制度。
第一是「利益衝突迴避制度」。當公務員遇到與親友有關的案件時,必須主動申報並退出決策程序,避免影響公正性。
第二是「公開招聘制度」。多數政府機關的人員招募,必須公開公告、公開考試或公開評選,並留下完整紀錄。這樣即使事後有人檢舉,也能回溯過程。
第三是「廉政監督」。像法務部廉政署與各地檢署,會不定期稽查政府機關的人事與採購制度。
如果有人發現疑似不法情形,也可以透過檢舉管道反映。很多重大貪汙案件,其實都是從內部檢舉開始的。
此外,科技化也成為新的防弊工具。現在不少政府機關的人事招募流程,都改為電子化評分與線上資料保存,降低人工操作空間。
但專家也指出,再完善的制度,如果缺乏「倫理文化」,仍可能出現漏洞。
換句話說,除了制度,公務員的廉政教育與價值觀同樣重要。當整個組織都重視公平與透明時,違規行為自然就會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