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升竑(圖)遭前女友提出民、刑事告訴,被控至少5次在未經同意下偷拍私密照。(翻攝謝升竑臉書)
引用來源:導演驚爆性醜聞3/捲性醜聞遭控侵害女友性隱私 導演謝升竑回應了 (鏡週刊)
紀錄片導演 謝升竑 最近被捲進性醜聞風暴,謝升竑的前女友 P 指控他至少五次在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偷拍她的私密照,還說謝升竑對她動粗,並且在交往期間劈腿,對象是曾任坎城影展費比西獎評審的影評人 T。這些指控不只被提起民事訴訟,也被告上刑事。面對一連串爆料,謝升竑在接受採訪時否認全部內容,說這些都不是事實,是前女友因為分手不爽才「報復」,強調「沒發生」。
謝升竑表示,前女友確實有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但謝升竑說當時是他自己主動離開那個地方的,因此覺得很難過,不懂為什麼已經分手還要繼續這樣做。謝升竑說女方如果有證據就拿出來,他根本沒有偷拍,女方也沒有任何資料能證明,「只有用講的,我不知道怎麼回應」。謝升竑強調,他們交往期間確實有一些私人照片,是雙方同意下拍的,他也沒有外流,認為前女友說法完全不符合事實。
謝升竑進一步說,現在社會遇到這種案件,大家通常會自然站在女性那邊,因為很多人覺得女性在這類事件中比較弱勢,謝升竑作為紀錄片工作者,也理解弱者視角的重要性,平常也會支持追求正義的聲音,但他反對「把弱者身份當武器」。謝升竑強調,如果他真的做了那些事,前女友應該要提出證據,而不是只用說的。他還說既然分手了,對方也已有新的交往對象,希望她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要再把兩人之前的事拿出來糾纏,覺得這些指控既不實也不知道目的何在。
面對謝升竑被控偷拍私密影像,永曜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鄭旭閎也說明,刑法中的「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主要是保護性自主與私密影像,任何人在沒有同意的狀況下拍攝、散布、傳播、販售或公開性影像,都構成違法,包括偷拍、報復性色情、AI合成深偽等行為。這些行為最重可以判七年,而且就算只是拍、沒有散布,也依然成立犯罪,並不能因為沒有公開就免責。因此,只要未經同意拍攝本身,就已經觸法。
律師也提醒社會大眾,不要心存僥倖,因為數位時代影像一旦外流後果非常嚴重,不但可能毀掉他人,也會害了自己。無論是惡作劇、報復、或是以為是開玩笑,都可能構成重罪,呼籲大家務必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與隱私。
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