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 林宜瑾 涉詐領助理費案,台南地方法院 於 2026年7月2日 一審宣判,認定她在擔任台南縣議員、台南市議員與立法委員期間,透過 人頭助理、掛名助理、低薪高報 等方式,向原台南縣議會、台南市議會及立法院詐取公費助理相關費用共 1412萬7388元,最終依 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6罪,判處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同案黃姓女主任則判 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須提供 200小時義務勞務。法院指出,林宜瑾犯行長達10餘年,顯非單一偶發行為,雖已坦承犯罪並繳回全部所得,仍未獲緩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詐助理費、浮報補助款及違法輸入中國快篩,遭台北地檢署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檢調查出人頭助理包含藝人張瓊姿餐廳店長與核心助理張俊傑女兒,不法所得逾800萬,另涉洗錢與中國資金往來,國安單位已介入,案情持續擴大。
7連霸立委高金素梅涉詐領助理費、浮報公益補助款及疑違法輸入中國製快篩試劑,遭台北地檢署100萬元交保。檢調查出至少4名人頭助理,其中1人為張瓊姿花蓮Giwas Ali餐廳店長,不法所得逾800萬元,國安單位已介入,全案持續擴大偵辦中。
Address: New York, Avenue Street
Email: support@blazethemes.com
Tel: +944-5484451244
© 2023 BlazeThemes. Designed by Blaze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