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分局員警到場查處東區大同里長侯雲靚(左1)與大同社區理事長王章記(右2)之間對社區經費核銷問題的爭執。(記者王俊忠攝)
一筆2萬元補助款,事情怎麼會演變成這樣?
向來平靜的台南市東區大同里社區發展協會,近日因一筆2萬元補助款核銷問題掀起爭議。現任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王章記指控,前任理事長、同時也是大同里里長的侯雲靚,在任內申請補助後,未完成交接與核銷程序,導致社區至今無法請領該筆款項,影響協會正常運作。
王章記指出,侯雲靚於2025年10月20日向台南市政府東區區公所及社會局提出補助申請,金額為2萬元,用途為社區公共事務;同年10月25日,社區召開會員大會完成改選,由他接任理事長。然而改選後,侯雲靚卻以單據遺失為由,未配合後續核銷作業,導致補助款無法依程序請領,也讓多名會員質疑前後任交接是否確實。
各說各話、衝突升高,最後怎麼收場?
事件在本月1日進一步升溫。王章記帶領多名社區會員前往侯雲靚住處前舉牌抗議,要求對方歸還社區補助款,轄區台南市第一分局獲報後派員到場,以防衝突擴大。
對此,侯雲靚回應表示,該筆補助款是透過地方市議員向市府申請,相關經費已實際用於社區會員大會等支出,收據仍由她保管。她指出,由於補助款核銷期限至去年11月底,當時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核銷,因此並未向市府請領款項,相關費用已自行吸收。
侯雲靚也反控,王章記掌握的資訊並不正確,對方率眾到她住處抗議,甚至在門前施放鞭炮,已嚴重影響她的生活與名譽,將依法提告對方涉嫌妨害名譽與恐嚇。對此,陳宗鑫表示,雙方對補助款是否核銷及程序認知存在落差,已建議交由區公所出面協調釐清。王章記隨後接受警方建議,解散抗議人員,事件暫時落幕。
為什麼2萬元就能鬧成這樣?其實問題不在金額,而在程序與信任
很多人看到這起事件,第一反應往往是「才2萬元,怎麼會搞到報警、抗議?」但在基層社區運作中,真正引爆衝突的,往往不是金額大小,而是程序不清楚與信任破裂。社區發展協會多半由志工性質的幹部運作,理事長、幹事往往不是專職行政人員,對補助款申請、核銷期限、責任歸屬的理解,很容易因經驗不同而產生落差。
補助款一旦進入「改選前後」的時間點,更容易出問題。申請人是前任,核銷責任卻落在新任身上,只要其中一個環節沒交接清楚,就可能讓整筆款項卡關。對會員而言,看不到補助款入帳,就容易懷疑是不是有人失職,甚至產生「錢去哪了」的質疑,衝突也因此被放大。
里長也是前理事長,角色重疊為什麼特別容易出爭議?
本案另一個關鍵,在於侯雲靚同時具備「前社區理事長」與「現任里長」的雙重身分。學者指出,當地方政治角色與社區自治角色重疊時,對程序透明度的要求反而更高。即使當事人主觀上並無不法意圖,只要說明不足,就容易引發「公私不分」的質疑。
對社區成員而言,補助款不只是錢,而是一種「被公平對待」的象徵。當說明不清楚、文件未交接,就會讓人感覺權力集中在個人身上,而非制度之中。這也是為什麼類似事件在各地社區層出不窮,卻往往演變成情緒性衝突,而非理性協調。
避免下一個「2萬元事件」,制度該補的是什麼?
從更大的角度來看,大同里事件反映的是基層治理的結構性問題。社區發展協會肩負公共事務,卻缺乏足夠行政支援;區公所往往是在衝突爆發後才介入協調。當制度沒有在前端把流程講清楚,衝突自然落到個人身上解決,最後甚至演變成街頭抗議與刑事指控。
專家建議,避免類似事件重演,關鍵不在於究責,而是建立清楚的改選交接制度、補助款核銷期限提醒機制,以及第三方即時協調窗口。只要流程夠清楚、角色夠分明,即使金額不大,也不至於演變成社區對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