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證實,偵辦前局長李明峯等涉嫌貪瀆案件。圖/資料照片
引用來源:台南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峯涉收賄300萬 法官認有逃亡、串證之虞裁押禁見 (聯合新聞網)
台南市消防局前局長 李明峯,被檢方查出在近兩年間,涉嫌與一名消防設備的楊姓女業者,共同向曾姓消防設備業者收受超過300萬元賄款。檢方認為,李明峯利用職務影響力,協助曾姓業者取得民間捐贈消防車輛等相關銷售利益,雙方形成對價關係。
台南地檢署在昨晚深夜,當庭逮捕李明峯與楊姓女業者,並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晚間開庭訊問後,裁定兩人均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綜合兩人供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李明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而楊姓女業者同樣涉犯該條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進一步審酌檢察官提出的羈押聲請內容,認為李明峯與楊姓女業者均有相當理由足認,存在逃亡風險,並可能勾串證人、共犯,或湮滅證據,因此裁定兩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檢署也證實,目前正持續偵辦這起前消防局長涉嫌貪瀆案件,相關案情仍在釐清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