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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醫被控拒認私生子!女教師「被當洩慾工具」喊告!判決出爐 (ETtoday新聞雲)
女控三總名醫始亂終棄 坐月子還要幫他洩慾 (LINE TODAY)
2018年9月,陳姓女教師在律師陪同下開記者會,指控三軍總醫院鄭正忠(三總鄭姓醫師)交往期間「到處約炮」、把她當成「洩慾工具」,還說她坐月子期間也被要求滿足他的性需求。她並指兩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自己臨盆時對方卻悔婚;更爆出鄭要求她用「先結婚再離婚」的方式保全醫師形象。記者會後,三總回應「屬個人行為,若有違法走法律途徑」。
這場指控很快進入司法程序。鄭正忠不滿名譽受損,提告誹謗。法院認為,陳女雖以個人經歷陳述,但「約炮」「把她當洩慾工具」等屬負面評論,未提出證據證明為真;且鄭非政治或演藝公眾人物,私德與公益無直接關聯。最後依兩罪合併,判陳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個別論罪各30日、合併50日)。
不過,陳女另一路提起請求認領子女訴訟。她主張兩人自2014年交往並生下一子,請求每月2萬5千元扶養費及122萬5千元代墊扶養費。鄭正忠則全盤否認血緣關係,且拒絕做親子鑑定。雙方再度對簿公堂。
在親子認領案裡,法院採納了一連串具體事證:陳女分娩時,鄭正忠在旁陪同;坐月子期間頻繁探視並支付月子中心費用;孩子滿月時,鄭正忠還以「父親」名義訂購彌月蛋糕分送同事。高院據此認定兩人子女與鄭正忠具血緣關係。
關於金額分擔,法院以2015~2019年臺北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為基準,再依雙方經濟能力評估,推算孩子每月扶養費約3萬元,由母1/3、父2/3分擔;因此判鄭正忠自2018年12月起至孩子成年,每月支付2萬元。同時,鄭正忠還須支付母方先前代墊的97萬2667元扶養費。依此推估,鄭正忠到子女成年總負擔約481萬元(餘數以實際期間計算)。全案仍可上訴。
總結來看,誹謗案因欠缺可證事實、女方遭判刑;但在親子認領與扶養部分,法院憑陪產、付費、彌月等「行為證據」認定血緣,改判鄭正忠醫師負擔長期扶養責任。整起風波從情感糾葛、名譽攻防,到親權認定與金錢義務,一路攤在檯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