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用來源: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506300205.aspx
臉書廣告又出包!數發部今天表示,因為臉書廣告沒有清楚標示「誰出錢、誰委託刊登」,被內政部移送了23件違規案件。經調查後發現,根本原因是Facebook平台廣告系統本身有缺失,影響範圍相當廣,因此決定對Meta重罰新台幣1500萬元,並限期30天內完成改善,如果不改,將會持續開罰。
其實早在5月22日,數發部就因為臉書廣告揭露資訊不完整,開罰過Meta 100萬元。這次是第二次開罰,處罰金額更是加重了許多。
根據數發部今天發出的新聞稿,這次的問題不是個案,而是Facebook整個廣告管理系統出現了「系統性缺失」。也就是說,平台在刊登或推播廣告時,沒辦法即時揭露「委託人」和「出資人」的資訊,違反了《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的相關規定。
因為這不只關係到內政部移送的23件案件,而是整個平台運作都可能有問題,屬於重大違規。數發部根據該法第40條第2項,依法對Meta開罰1500萬元。
數發部也強調,Meta必須在30天內完成改善,否則將會連續處罰。這次也是數發部第二次針對Meta開罰,可見政府對於網路廣告透明度的重視程度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