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近日因大量資金透過自動提款機(ATM)存入銀行帳戶,遭媒體質疑涉嫌洗錢。根據週刊報導,陳佩琪透過ATM分批存入超過619萬新台幣,資金流入她自己與3名子女的帳戶,該行為引發外界對其資金來源和用途的關注。然而,儘管事件受到高度關注,目前檢方並未將陳佩琪列為洗錢罪被告,相關法律專家也針對原因進行了解釋。
根據《聯合報》報導,律師翁偉倫針對此案做出分析,指出單純透過ATM將資金存入帳戶,在法律上很難構成洗錢罪。他表示,銀行系統本身擁有完整的金流紀錄,儘管資金是以小額多次的方式存入,但只要金流清楚且可追溯,便難以構成洗錢的犯罪要件。此外,陳佩琪所使用的帳戶並非以他人名義開設的人頭帳戶,而是她自己與子女名下的正規帳戶,這進一步降低了洗錢的可能性。
律師翁偉倫進一步解釋,洗錢罪的關鍵要素在於「隱匿金流」。若資金來源與流向透明,且沒有刻意掩飾金流的行為,便不會輕易構成洗錢罪嫌。他強調,法律上必須證明有隱匿或斷絕金流的企圖,像是利用他人名義開立人頭帳戶來斷絕資金的來源或去向,才能構成洗錢的條件。從目前的資訊來看,陳佩琪的行為並不符合這些要件,且檢方也尚未針對她提出洗錢罪的指控。
雖然媒體報導讓外界對此事的高度關注,但實務上,法律對於洗錢罪的認定有著嚴格標準。根據《洗錢防制法》,洗錢的行為必須與違法犯罪所得有關聯,且資金流向須經過隱匿或斷點操作才能構成犯罪。因此,儘管陳佩琪透過ATM存入巨額資金,若無證據顯示這些資金來源不明或涉及違法所得,檢方將很難對其提起訴訟。
然而,翁偉倫也提醒,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是否會有進一步的發展仍需觀察。他補充,檢方有責任繼續調查資金來源及存款的詳細過程,以確保資金合法性。在這類涉及高額資金流動的案件中,無論當事人是否涉及不法,調查單位都必須仔細審核所有細節,以釐清事件真相。
總結來說,儘管目前檢方未將陳佩琪列入洗錢被告,這與法律對洗錢罪的嚴格定義有關。隨著調查持續進行,外界將密切關注檢方是否會發現更多有關資金來源的線索或疑點,進而對此案提出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出處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12/28154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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