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阿強(化名)因刑事案件入監服刑,近日控告其妻子在2022年6月的一次探監旅程中,與另一名男子小偉(化名)同房過夜2天,對此要求賠償30萬元。台南橋頭地方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雖然小偉與妻子同房但未發生不當行為,考量雙方收入差距,最終裁定小偉需賠償阿強6萬元。
根據案件,阿強的妻子在南部及東部旅遊期間,帶著家人前往探監,途中與小偉同住一房兩晚。阿強指控此行為侵害了他的配偶身份,情節嚴重,因此提出訴訟。
小偉辯稱,儘管知道對方已婚,但整趟旅程主要是探視阿強,並無發生不正當行為。法官則認為,小偉的行為可能引發不必要的誤解,特別是兩人同住一房的情況,使人產生了對家庭生活的誤會,因此認定此行為對阿強的配偶身份造成了侵害。
法院考量到阿強的月收入約為4至5萬元,而小偉收入約3萬元,最終裁定小偉需賠償6萬元,其餘部分的要求被駁回。案件目前已上訴至二審法院進行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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