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建生技槍擊案更一審宣判出爐
震驚全台的 康建生技槍擊案,在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於6月24日宣判,仍認定槍手 李鴻淵 犯行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且難以期待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重大犯罪風險,因此3名合議庭法官經一致決後,仍判處 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再上訴最高法院。
這起案件源於2022年7月14日,曾任職 康建生技公司 的李鴻淵,因認為遭前雇主與同事欺負,竟攜帶 3把手槍、百發子彈與手銬 闖入公司,對多名人員行刑式開槍,造成 4人死亡、1人重傷。其中公司董事長 賴敏男 雖撿回一命,但已喪失語言與認知能力,整起案件也成為近年最受矚目的重大槍擊案之一。
李鴻淵更一審為何還是判死?
本案一、二審過去都已認定李鴻淵犯下多項殺人罪,並判處 3個死刑,另有1項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槍砲罪部分則另有刑責與罰金。不過,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因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 對死刑適用範圍做出限縮,最高法院認為原審未針對李鴻淵是否具備更生教化可能性進行充分鑑定,因此撤銷死刑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重審。
更一審期間,法院曾委託 南投草屯療養院 進行更生教化可能性鑑定,報告內容認為李鴻淵仍有復歸社會的可能。不過,檢方質疑該份鑑定在方法、依據與效期上都有明顯缺失,因此主張不應採信。法院最終並未採納該鑑定作為減刑基礎,而是綜合犯案手法、犯後態度、個人品行、智識程度與生活狀況後,認為他不足以作為減輕量刑的理由,也無法合理期待日後透過教化讓再犯重大犯罪風險顯著降低。
康建生技槍擊案到底有多嚴重?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在判決理由中指出,李鴻淵以 行刑式槍決 手法,殺害康建生技園藝課長 劉慶彬、董事長胞弟 賴鋕卿 及其女兒 賴彥妤 等人,犯案過程極其殘忍,不只一次剝奪多條生命,也讓被害人家屬承受終身難以平復的巨大傷痛,已符合憲法法庭所稱的「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情形。
法院認為,死刑雖然在現行憲法解釋與司法實務下已被限縮適用,但並非完全不能判。若個案同時具備極端重大犯行情節,且經審酌後仍認定無法合理期待透過教化改善再犯風險,仍可能依法科處死刑。也因此,在這次更一審中,3名法官最終仍一致決認定,李鴻淵有 永久隔離於社會的必要,因此維持判處3個死刑。
董事長賴敏男雖保住性命
除了4死結果外,本案另一個最令人不忍的地方,是 董事長賴敏男 雖然從鬼門關前撿回一命,卻因槍傷造成重大傷害,之後已喪失語言與認知能力,等同一生都受到不可逆的重創。也因為如此,整起案件不只是刑事上造成重大傷亡,更在民事層面留下極為沉重的後果。
李鴻淵並未上訴,判決已告確定。若李鴻淵未來名下有財產,家屬可依法聲請強制執行;若目前無可執行財產,也能先持債權憑證等待後續追償。這也代表,即使刑事審判未來仍可能上訴,民事賠償責任的一部分已先行確定。
法院仍認定李鴻淵屬極端個案
這次判決最受外界關注的,不只是李鴻淵再次被判死,而是在 憲法法庭限縮死刑適用範圍後,法院仍然認為本案屬於足以判處死刑的極端案例。也就是說,更一審並不是沿用舊思維直接重判,而是在補做教化可能性評估、重新審酌犯行嚴重程度與再犯風險後,依然得出相同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