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放生想積功德,最後反遭動保處開罰15萬元?
新北市一場以宗教法會名義舉辦的放生活動,近日引發外界關注。根據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說法,宗教團體淨業護生會日前借用中和區某寺廟舉辦放生活動,現場釋放近2,000隻鳥類,但經查不僅涉及原生種野鳥,名單中還包含黑領椋鳥、白尾八哥等外來種。動保處認定,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有關棄養動物的規定,依法對活動負責人裁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並要求接受動物保護講習。整起事件也再次引發社會討論:宗教放生真的能護生嗎?還是反而讓動物受苦、破壞生態?
淨業護生會這場放生活動發生了什麼事?
根據新北動保處調查,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有放生團體借用中和區某寺廟舉辦宗教放生活動。動保處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並留下王姓活動負責人的相關資料。後續依據現場照片與調查結果認定,該案涉及大量鳥類放生,總數接近2,000隻,已不是零星個人行為,而是有規模的集體活動。
報導指出,這場放生活動是由宗教團體淨業護生會舉辦的放生功德會。王姓負責人向動保處表示,舉辦放生活動是希望展現慈悲心、累積善業、達到消災解厄的目的,而活動所使用的鳥類,多數是向鳥店購買而來。表面上看似是宗教善行,但在動保與野保角度,問題其實非常嚴重。
放生了哪些鳥?動保處特別點名外來種?
依據動保處說明,這次被放生的鳥類包括黑領椋鳥、白尾八哥等外來種,也包括珠頸斑鳩、白頭翁等原生種鳥類。這個名單之所以引發警覺,是因為不論外來種還是原生種,都不是「買來就能隨便放」的生命。
黑領椋鳥、白尾八哥等外來鳥類如果被任意放生,進入野外後可能與台灣原生鳥類競爭棲地與食物,進一步壓縮本土物種生存空間。也就是說,這種「放生」不只未必能救命,還可能對原有生態造成長期衝擊。
放生會被認定違法?關鍵不只是宗教,而是動物保護法中的「棄養」
很多人對放生的第一反應,會覺得這是宗教行為、是在做善事,怎麼會違法?但動保處這次認定的重點,不在於宗教目的,而在於實際行為結果。依照《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任意放生動物可能構成棄養,因為你把原本由人類控制、買賣、運輸、籠養的動物,直接丟進自然環境,卻沒有確保牠有足夠野外生存能力,這本質上並不是保護,而是遺棄。
也因此,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對王姓活動負責人裁處15萬元罰鍰,並要求參加動物保護講習課程。從行政處分來看,政府這次傳達的態度相當明確:不是打著護生、消災、法會名義,就能合理化任意放生行為。
放生真的比較慈悲嗎?
動保處在說明中強調,購買野鳥再進行放生,不只無法真正幫助動物,反而可能讓牠們更快死亡。原因很簡單,這些鳥類在被販售、運輸、集中籠養的過程中,往往已經處於高度緊迫、脫水、虛弱甚至受傷狀態。很多鳥根本來不及恢復,就被一口氣釋放到陌生環境裡。
對外界來說,好像是「把籠子打開讓牠自由」;但對動物本身來說,可能是剛從高密度擁擠和不當照護中撐過來,下一秒又被丟進沒有食物、沒有安全感、沒有熟悉棲位的野外環境。若本身又不具備足夠野外求生能力,結果很可能不是飛向自由,而是快速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