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大論文代寫案震驚學界?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出嚴重學術醜聞,2名在職專班教授唐惠欽、王嘉男涉嫌收錢替研究生代寫論文,甚至協助學生一路護航通過口試、順利拿到學位。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王嘉男教授、唐惠欽教授利用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身分收賄,已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其中王嘉男教授被重判7年徒刑,唐惠欽教授則判5年2個月,2人都被褫奪公權2年。更誇張的是,檢方調查發現,部分涉案學生對自己的論文內容幾乎一問三不知,甚至有人連論文題目都念不出來、也看不懂自己繳交的英文論文內容,整起案件讓外界對高教學術倫理與學位審查制度再度投下震撼彈。
王嘉男、唐惠欽教授到底做了什麼?收錢寫論文還幫忙過口試
依判決內容,唐惠欽教授在擔任在職專班指導教授期間,親自替一名學生撰寫碩士論文,並因此收取10萬元報酬。法院認定這已不是單純指導過度,而是明確以教授身分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因此判處5年2個月徒刑,並沒收10萬元犯罪所得。
另一名王嘉男教授涉案情節更重。法院指出,他不只自己沒有守住學術倫理,還直接扮演仲介角色,替5名學生找外包寫手量身打造論文,再利用自己在學校中的影響力,讓這些學生順利通過學位考試。收費標準方面,博士生每篇論文收費32萬多元,碩士生則收10萬元不等。法官認定,王嘉男教授共犯下5件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最後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褫奪公權2年,同時沒收65萬7千多元犯罪所得。
為什麼這案特別離譜?因為連學生本人都不懂自己的論文
這起案件最讓人傻眼的,不只是教授收錢代寫,而是部分學生對自己提交的論文幾乎完全不熟。檢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有涉案博士生雖然早已取得學位,卻連自己的論文題目都唸不出來,面對論文內容也答不出來,甚至看不懂全文英文內容。換句話說,這些論文不只是「有人幫忙修」,而是從根本上就不是學生自己完成的成果。
更離譜的是,王嘉男教授還被查出曾把同一份碩士論文「一魚兩吃」,透過中翻英、英翻中的方式,複製成不同版本後交給兩名不同學生使用,再各自收費。這種做法不只是違反學術倫理,更已經接近把學位論文當成商品販售,完全踩爛高等教育的底線。
6名研究生也有罪嗎?法院怎麼判這些行賄學生
除了兩名教授之外,涉案的6名在職專班研究生也一併被依交付賄賂罪判刑。判決指出,其中1名博士生被判7個月徒刑,緩刑3年;其餘5名碩士生則都被判6個月徒刑,緩刑2年。6人除了刑責外,也都必須向公庫支付3萬到5萬元不等金額,並接受法治教育與保護管束。
也就是說,法院並沒有把這些學生單純視為「被動接受安排的人」,而是認定他們清楚知道自己付錢換取論文與學位,因此同樣要負刑事責任。這點也釋出很明確的訊號:不論你是收錢的教授,還是付錢的學生,只要涉及論文買賣與學位舞弊,都不會只是校內懲處而已,而是可能真的吃上刑責。
高科大論文代寫案被重判?法院怎麼看教授身分
大學教授在學位審查上的權力,不是私人關係,也不是可以用錢交換的人情。只要利用這種權力收賄,司法就會用更嚴格的標準看待。這也是為什麼這案不是單純「學術不端」四個字能帶過,而是一路走到重判7年、5年2個月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