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納骨塔工程成貪汙溫床?劉秋東收賄案細節與判決一次看懂
苗栗縣苑裡鎮前鎮長劉秋東因涉及納骨塔工程收賄案,遭法院重判。苗栗地方法院於4月22日宣判,劉秋東在任內兩度收受廠商賄賂共800萬元,依《貪汙治罪條例》兩罪分別判處5年6月與6年徒刑,合併執行11年6月,並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800萬元全數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指出,此案嚴重破壞公務機關公正性與社會信任,屬於重大貪瀆案件,對公共利益造成顯著傷害。
收賄怎麼發生?兩次800萬交易過程完整揭露
根據判決書內容,劉秋東在擔任苑裡鎮鎮長期間,涉及兩起納骨塔工程收賄案。第一起為青埔第二納骨塔地下室暨一樓骨灰櫃位增設工程,由久景室內裝修實業有限公司得標。
該公司實際負責人李宗和為確保工程履約順利,透過業務郭榮信轉交400萬元現金給劉秋東,作為行賄對價。
第二起案件則發生在2022年底,劉秋東競選連任失利後,仍於卸任前夕核定青埔敬心館二樓骨灰櫃位增設工程,並主動傳訊息告知郭榮信招標時間,讓特定廠商提前掌握資訊。該工程最終由久順興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得標,李宗和再次提供400萬元行賄。
兩起案件共計收賄800萬元,形成完整的利益輸送鏈。
內部資料外洩助標案?建築師也涉案成共犯
除了鎮長收賄外,案件還牽涉到招標資訊外洩。蔡博維建築師事務所負責該工程規劃設計與監造,但蔡博維明知相關圖說屬於機密資訊,仍在招標前指示員工將資料交給郭榮信。
這些資料包含骨灰櫃尺寸與數量等關鍵內容,使特定廠商在投標時取得競爭優勢,嚴重破壞採購公平性。法院依《政府採購法》判處蔡博維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共犯下場曝光:行賄、仲介全遭判刑
在整起案件中,行賄者與中間人也難逃法律制裁。李宗和因兩項貪汙罪被判10個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4月,並褫奪公權2年。
郭榮信則因協助轉交賄款,被判8個月徒刑,同樣褫奪公權2年。整起案件呈現出典型的「官商勾結」結構,從決策、資訊到資金流動皆環環相扣。
為何工程標案容易淪為貪汙溫床?制度漏洞在哪裡
這起案件再次凸顯公共工程標案的潛在風險。納骨塔工程屬於地方政府大型建設,金額高、利益大,自然容易成為不法操作的目標。
尤其在地方層級,標案流程若缺乏透明機制與外部監督,很容易出現內線交易、資訊外洩等問題。當決策權集中於少數人手中,若缺乏制衡,就可能演變為利益輸送。
此外,部分工程涉及專業技術,一般民眾難以監督,也讓不法行為更容易隱藏。
要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關鍵在於強化制度。首先,應提升招標過程透明度,例如公開所有標案資料、建立數位追蹤機制,讓外界能即時監督。
其次,對於涉及標案的公務員與專業人員,應加強倫理教育與責任追究機制,一旦違規必須快速處理,避免形成「有利可圖」的錯誤誘因。
最後,吹哨者保護制度也非常重要,讓內部人員敢於揭發不法行為,才能從源頭降低貪汙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