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二審開庭發生什麼事?當庭認罪、哭求法官減刑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入採購圖利案,二審於2026年3月26日在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庭訊中,謝宜容多次情緒激動落淚,當庭表示自己認罪、認錯,強調是「沒有拿捏好採購案分寸」,並稱自己這段時間深切反省,甚至因佩戴電子腳鐶而不敢走出家門,希望法官能考量她已認罪且有悔意,給予減刑機會。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於4月16日上午9時30分宣判。
謝宜容涉的是什麼案子?法院認定為廠商量身訂做採購案
根據一審法院說明,謝宜容自2023年3月起擔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分署長,原本應該依法讓採購程序維持公平、公開,卻因個人偏好,違背法令指示部屬與廠商密切聯繫,形同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採購案。法院認為,她的洩密與圖利行為,不只破壞正常商業競爭秩序,也傷害國家機關與公務員形象。
一審為什麼判4年6月?除了圖利,還涉侵占公有財物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審酌後指出,謝宜容在偵查與審理過程中坦承犯行,也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依圖利罪與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2萬901元。法院資料顯示,除了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採購條件外,謝宜容案中還涉及侵占公有財物部分,這也成為一審判刑的重要基礎。
謝宜容在庭上怎麼說?強調不是故意犯罪、請求法官憐憫
謝宜容在二審開庭時表示,自己公務生涯30年,從基層社工做起,一路努力替國家做事,後來因為太驕傲、自以為是,才會犯下錯誤。她向合議庭表示,自己並不是故意要去圖利任何人,希望法官看見她的反省與悔意。她的辯護人也主張,謝宜容在案件曝光後承受相當大的社會壓力與輿論處罰,一生都將活在懺悔中,請求法院考慮適用《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甚至宣告緩刑。
這起案件為什麼持續受到關注?因為它不只是個人失守,而是公部門採購信任危機
謝宜容案持續受到外界關注,關鍵不只在她是否會被減刑,而在於案件本身牽涉的是公部門採購公正性。法院認定她身為分署長,卻為特定廠商量身設計採購條件,這種行為衝擊的不是單一標案,而是整體採購制度的公信力。也因此,二審是否接受她的認罪與懺悔,外界都高度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