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離岸風電開發案爆發重大貪污爭議,法院針對「113年度矚訴字第1號」案件作出判決,多名政商人士涉案。
其中,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因收受賄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已繳回的2000萬元犯罪所得。
雲林縣議員王又民則因收賄金額較高,被重判9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另有225萬元犯罪所得須沒收或追徵。
此外,達德能源相關人員王雲怡因行賄,被判2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潘正綱則因行賄與製作不實會計憑證,獲緩刑2年;鍾慶郎則因配合調查並繳回犯罪所得,獲免刑處分。
⚡風電開發背後的賄賂鏈條是怎麼運作?
法院指出,本案起於達德能源希望在雲林順利推動風力發電工程,因此透過地方政治人物施加影響力。
整體手法包括:
- 利用議員與議長職權監督縣府、影響政策進度
- 安排工程利益(如拋石工程石料供應)作為變相賄賂
- 透過公司名義與發票報帳掩飾金流
- 每年固定提供現金給議員作為對價
其中,沈宗隆透過供應工程石料獲利;王又民則透過「活動補助」、「禮品贊助」等名義收受資金,並開立不實發票協助報帳。
💰為何有人免刑?法院怎麼判?
法院強調,部分被告之所以免刑,關鍵在於:
- 坦承犯行
- 配合調查
- 提供重要證據
- 繳回不法所得
像鍾慶郎繳回540萬餘元並協助偵查,因此獲免刑。
但王又民與王雲怡否認犯行,且說詞與證據不符,法院認為態度不佳,最終從重量刑。
❗部分不起訴或無罪原因曝光
法院也針對部分指控認定不成立:
王又民收受50萬元部分
👉 因當天為選舉活動,難認具有收賄犯意
廣告發票造假部分
👉 因確有製作廣告與影片,不構成虛假
顯示法院在證據認定上仍採取嚴格標準。
為什麼綠能政策容易出現貪污爭議?
台灣近年大力推動離岸風電與綠能產業,但這類大型工程往往涉及龐大利益,也因此成為貪污高風險領域。
首先,風電開發涉及多重審批,包括環評、地方同意、施工許可等,每一環節都可能受到地方政治人物影響。當企業希望加速流程時,就容易產生「尋求關說」甚至行賄的誘因。
其次,地方政治結構本身具有高度影響力。議員與議長不僅能監督政府,也能透過質詢、預算與地方關係左右政策推動。這種權力如果沒有透明監督,就可能轉化為「交易籌碼」。
再來,工程利益分配也是關鍵。像本案中透過「石料供應」方式行賄,其實就是將工程的一部分利益讓渡給政治人物。這類「合法外衣下的非法利益」特別難查,也更隱蔽。
最後,跨國企業進入台灣市場時,可能不熟悉地方政治文化,反而更容易被牽入灰色地帶,形成所謂「不得不配合」的情況。
因此,如何建立更透明的審查制度、減少人為裁量空間,是未來防止類似案件的關鍵。
假發票與企業行賄常見手法
本案另一個重點,是透過「假發票」與「交際費」掩飾賄款流向,這也是企業行賄常見手法之一。
常見操作方式包括:
- 以「活動贊助」、「禮品採購」名義報帳
- 開立不實發票作為支出憑證
- 將賄款包裝成合法公司費用
這樣做的目的,是讓資金看起來像正常商業支出,降低被查緝風險。
但這種行為其實涉及多重犯罪,包括:
- 貪污治罪條例
- 商業會計法
- 稅務相關法規
企業一旦涉入,不僅高層可能面臨刑責,公司聲譽也會嚴重受損,甚至影響國際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現今司法對於金流追查能力已大幅提升,透過銀行紀錄、發票比對與證人供述,往往能還原完整犯罪結構。
因此企業在進行公共工程或政府合作時,應建立嚴格內控機制,避免員工或主管因績效壓力而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