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 健保費 不用繳了?
立法院三讀通過有條件全額補助, 但不是所有長者立即免繳。 所得門檻、上路時間與近400億元財源, 一次釐清。
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其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由中央補助。
65歲以上免健保費三讀通過!先看誰符合、何時能享有補助
2026年10月16日,立法院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依此次三讀內容,符合最近一年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未達20%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其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這項修法希望減少長者因居住縣市不同,而享有不同老人健保費補助的情況。不過,中央補助新制何時實際適用、如何核定所得資格及如何與地方原有補助銜接,仍須確認正式施行與行政作業。
不能只看年齡,還要檢查最近一年所得及適用稅率。
三讀完成不等於下一期保費已自動停止扣繳。
補助健保保險費,不等於掛號費、部分負擔及自費全部免除。
行政院與部分民間團體對新增支出、世代負擔及財源安排提出不同意見。10月18日又出現修法可能影響既有弱勢醫療補助法律依據的爭議,使本案不只是福利擴大,也涉及醫療保障與公共財政制度。
65歲免健保費資格怎麼看?關鍵是最近一年所得與20%稅率
依10月16日三讀修正內容,年滿65歲的長者,如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未達20%,即屬此次中央全額補助健保費所設定的所得條件範圍。
需要注意的是,「所得總額」、「所得淨額」、「適用稅率」及「實際繳稅金額」不是同一件事。尤其有扶養申報、退休收入或其他收入來源的家庭,不能直接用每月薪水判斷。
依已知條件說明可能適用方向,非政府正式資格審查。
結果只依本次三讀已知條文提供方向,不會上傳或儲存個人資料。
沒有工作、沒有報稅的長者可以受惠嗎?
可能符合,但不能只以「退休」或「沒有薪資」認定資格。長者仍可能有租金、利息、股利或其他依規定計入綜合所得的收入,個案應依主管機關確認的所得資料判定。
所得稅率未達20%包括哪些級距?133萬與138萬為何不同?
我國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不是全年薪資超過某個金額,就會把所有收入都用20%課稅。稅率級距通常以扣除相關免稅額與扣除額後的「綜合所得淨額」判斷。
12%級距的綜合所得淨額上限。
調整後12%級距的綜合所得淨額上限。
兩個金額分別適用不同所得年度,不能互相替代。尤其三讀條文提及「最近一年」所得,實際引用哪一所得年度與資料口徑,仍應等待正式施行作業確認。
133萬元或138萬元屬於特定年度的綜合所得淨額級距數字,不代表任何個人薪資、退休金或家庭總收入低於該金額,就一定取得補助資格。
20%所得門檻的判讀順序
確認是否符合年滿65歲條件。
等待主管機關指定資料年度與認定方式。
檢查是否未達申報標準或適用稅率未達20%。
如受扶養申報、投保身分等,以正式規定為準。
健保費何時開始不用繳?三讀通過不等於立即上路
截至2026年10月19日本篇查核,已確認立法院10月16日完成三讀,但尚不能確認新制全國正式開始補助及扣繳調整的日期。因此不能直接寫成「11月全面免費」或「2027年1月確定上路」。
2026年10月16日完成,60票贊成、39票反對。
需查核正式公布日期與適用規定。
主管機關須說明資格認定、資料交換及補助方式。
依正式施行及健保費核算結果反映。
新制適用前,除非原本已有符合資格的其他補助,長者仍應依現行有效規定繳納健保費。收到可疑的「立即申領補助」簡訊,不應任意點入連結提供銀行或信用卡資料。
健保費全額補助等於看病免費嗎?保險費、部分負擔與自費不同
新聞中的「健保費不用繳」指的是符合資格者的健保保險費由中央補助,不代表前往診所、醫院時所有費用都不必支付。
| 費用類型 | 主要內容 | 此次修法影響 |
|---|---|---|
| 健保保險費 | 維持健保資格所繳納的保費 | 符合條件者,由中央全額補助 |
| 就醫部分負擔 | 門診、住院、藥品等依法負擔的部分 | 沒有因此全面免除 |
| 掛號費及自費 | 醫院掛號及非健保給付服務 | 沒有因此全面免除 |
例如長者未來符合保費補助條件,可能不需要自行負擔原本的健保保險費,但門診掛號、部分負擔及自費項目仍可能產生支出。家庭估算節省金額時,應以原本實際支付的保費為準。
台北、台中、台南本來就有老人健保費補助,中央新制差在哪?
台灣各縣市本來就有不同長者健保費補助制度,可能涉及設籍年限、年齡、所得資格、特定弱勢身分及補助額度上限。台北、台中、台南與高雄等地的既有規定並不完全相同。
地方依現有財源與規定審核,條件可能因縣市而不同。
規劃以全國法定所得條件,由中央負擔符合資格者的健保保險費。
以台南市為例,健保署目前列有依年齡、設籍及所得等條件適用的地方補助。這是原有福利,不代表10月16日中央新制已經開始執行。
同一筆健保費即使符合中央與地方不同補助規定,也不應直接理解為可以重複領取兩份現金。中央新制與地方既有制度如何整合,仍需等待主管機關說明。
需要自己申請嗎?現有政府健保補助多採名單比對
依健保署既有政府補助作業方式,許多補助項目由補助機關提供符合資格者名單,經資料比對後反映在保費核算,不一定需要民眾直接向健保署提出申請。
但這次中央新制的申請、所得資料比對及特殊投保身分處理方式尚未全部確認,不能把過去地方補助的做法當成此次新制已確定的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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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應以健保署、衛福部及正式法規公告為準。沒有主管機關通知時,不要自行停止繳納保費,也不應假設所有申請程序都已開放。
老人健保費補助新增近400億元,財源從哪裡來?
衛福部於法案審議期間估算,此次補助可能增加每年約388億元支出;行政院也以接近400億元說明新增財政壓力。這是主管機關估算,不代表預算已全部完成編列。
兩者為不同期間與前提下的財政估算,不能視為已實際支付金額。
財源增加,年輕人的健保費就一定會上漲嗎?
目前不能如此推論。政府可能採不同財源方式支應政策,但每一種方案都涉及預算、其他支出及公平分配問題。
衛福部長石崇良曾以不同分攤假設推算,若由15至64歲付費人口負擔,平均每年可能增加3000多元;若以稅收支應,也可能折算成每戶納稅家庭較高負擔。這些都是財政情境,不是已公告調漲的實際保費或新增稅額。
在野黨支持、行政院反對,這次修法究竟在爭論什麼?
支持修法的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認為,部分長者退休後所得減少,健保保費仍是固定負擔;中央統一補助可以降低部分長者支出,也減少縣市福利條件不一致。
行政院、衛福部與部分民間醫療團體則對政策財源、補助精準度、健保量能付費精神及世代間負擔提出疑慮,並認為修法對既有制度的影響應有更充分的評估。
減輕長者保費、改善縣市落差、讓中央承擔制度性補助。
新增財源、福利資源分配、世代公平、程序及弱勢醫療保障。
核心問題並非單純是否照顧長者,而是福利如何分配、經費如何持續支應、中央與地方責任如何劃分,以及健保制度應如何兼顧不同所得和年齡族群。
10月18日出現新爭議:弱勢老人醫療補助恐失去法源?
10月18日,有法律人士指出,修正後第22條若只保留健保保險費補助,原先依該條對低收入、中低收入長者提供的部分醫療費用補助,其法律依據可能受到影響。
被提出疑慮的項目包括中低收入老人健保部分負擔,以及健保給付未涵蓋的部分醫療費用。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指出,修法缺乏充分的政策影響及行政配套討論。
目前已確認有人提出修法後的法源疑慮,但不能直接認定全部現有弱勢醫療補助已停止。仍需確認法律公布生效後,相關法規與既有補助方案如何銜接。
家庭如正在領取弱勢醫療補助,不應因網路傳言自行停止就醫或放棄既有權益。未收到正式主管機關通知前,應透過原補助窗口查詢。
2026老人健保費補助對退休家庭有什麼實際影響?
對原本自行繳納健保費、又符合新制所得資格的長者,中央全額補助可能減少每月固定支出。但不同長者的投保身分、投保金額、眷屬關係與既有地方補助不同,實際節省金額並不相同。
符合新制資格後,可能直接減少原有保費負擔。
中央制度銜接後,家庭現金支出的減少可能有限。
即使保費由中央補助,其他醫療費用仍可能需要支付。
政策對單一家庭的實際影響,應比較原本自行負擔的保費與未來正式核定的補助,而不是預設每位65歲長者都能領到一筆相同金額的現金。
FAQ|65歲健保費補助、所得稅率與申請規定10大問題
Q1:2026年65歲以上健保費已經全面免費了嗎?
尚不能這樣說。立法院於2026年10月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但仍須確認法律正式公布、生效與行政執行時間,且補助設有所得條件。
Q2:65歲免健保費的所得條件是什麼?
依三讀內容,年滿65歲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適用稅率未達20%,為規劃由中央全額補助的對象。個案仍以施行後認定方式為準。
Q3:所得稅率20%等於年收入多少?
不能直接換成每年薪資總收入。114年度所得的12%稅率級距綜合所得淨額上限為133萬元;115年度所得調整為138萬元,須區分不同所得年度。
Q4:65歲以上沒有工作就一定免繳健保費嗎?
不一定。退休或沒有薪水不代表沒有其他所得,仍應確認利息、股利、租金等相關資料與正式資格認定方式。
Q5:老人健保費新制何時正式上路?
截至2026年10月19日查核,已確認完成三讀,尚未確認全國新制正式開始補助的月份,應等待正式法律及主管機關公告。
Q6:65歲免健保費需要自行申請嗎?
現有部分政府保費補助採機關提供名單比對方式,但此次中央新制的具體申請流程尚待主管機關確認。
Q7:原本已有地方健保費補助,還能再領一次嗎?
同一筆健保費不宜理解為可重複領取兩份現金。中央與地方制度的資格整合、補助扣抵方式,仍應等待正式作業規定。
Q8:健保費免費是不是連掛號費都不用付?
不是。本次修法處理的是健保保險費,沒有因此全面取消醫療院所掛號費、就醫部分負擔及自費項目。
Q9:近400億元支出會不會調漲年輕人的健保費?
目前不能直接推論。388億元是主管機關估算,如何籌措財源與是否改變其他負擔,尚待具體政策與預算程序確認。
Q10:10月18日傳出弱勢補助失去法源,已確定停發嗎?
尚未確認全面停發。已確認法律人士提出新舊條文法源銜接疑慮,但實際補助是否受到影響,仍應以法律施行及主管機關後續公告為準。
65歲免健保費已三讀,但上路時間、補助方式與弱勢保障仍待確認
2026年10月16日,《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完成三讀,規劃讓符合最近一年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由中央補助全額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
這項制度可能降低部分退休家庭的支出,也有機會改善各縣市補助條件不一致的問題;但三讀並不等於立即生效,所得資料認定、中央與地方銜接及實際扣費時間仍須確認。
此外,10月18日的弱勢老人醫療補助法源疑慮,以及新增近400億元年度支出估算,都顯示本次修法仍有法律與財政配套需要處理。
在正式新制適用前,長者不應只憑新聞停止繳費;應先確認年齡、所得與目前補助情形,再依政府正式公告辦理。
新聞來源與查核依據
- 中央社|老人福利法三讀與所得條件(10/16)
- 中央社|60比39表決與388億元估算(10/16)
- 中央社|行政院對財源及制度的疑慮(10/16)
- 中央社|弱勢老人醫療補助法源爭議(10/18)
- 中央健康保險署|各級政府健保費補助項目
- 全國法規資料庫|老人福利法
- 行政院|114、115年度所得稅級距比較
- 公視新聞|三讀結果及醫療界意見(10/16)
本文區分三讀結果、法律生效、補助實施、財政推估及法律爭議。後續如有主管機關公告,應同步更新文章與修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