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表示,被稱為 「經濟部小鮮肉」 的 鄭亦麟,因涉嫌在中華民國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 任要職期間,向光電業者 索賄、收取不當利益,已遭檢方收押近兩個月。檢調認為案情有待進一步釐清,且有可能還有其他共犯尚未曝光,於 10 月 17 日 以涉犯 貪污治罪條例 等罪名向台北地方法院 聲請延長羈押。預計法院將裁定延押,待年底或明年初後進一步起訴。
📌 鄭亦麟涉案細節:索賄手法曝光
檢調指出,鄭利用職權能直接與經濟部及 台電 相關單位接觸,以影響能源供應與饋線容量調配政策,要求相關光電業者配合、不當利益輸送。檢方查出鄭透過親友作為人頭,向業者收取共 新台幣 198 萬元 不法金額,另有 950 萬元 財產來源不明。鄭居住在台北市敦化南路豪宅內,因擔心證據被查扣,在檢調上門前試圖將手機丟出窗外企圖 滅證,反而成為檢方羈押關鍵理由之一。
💡 為何檢方堅持延長羈押?
檢方指出,鄭不僅涉收賄,還涉嫌介入離岸風力發電與光電市場的利益配置,影響國家能源政策方向。由於案情複雜且涉及多方利益交錯,檢方認為必須延長羈押期間,以免 證據遭隱匿、勾串證人 或共犯潛逃。若法院裁定延押成功,偵查可持續進行,進一步釐清業者及政府部門間的金流與政策干預關係。
鄭亦麟案的核心,是利用職務之便收取業者賄款,模式清楚暴露了制度上的漏洞與高風險點。
一、親友作為人頭收賄
鄭利用親友名義收取現金,使金流看似合法,掩蓋個人牟利行為。這種「人頭收賄」的方式,使追查金流變得困難,檢調必須針對銀行帳戶、交易紀錄逐筆比對,增加偵查複雜度。
二、掌握政策資源作為籌碼
鄭擔任副執行長期間,能影響台電饋線容量分配,決定哪家光電業者可以優先回送電力。這種權力使其能用職務資源向業者「要錢換利」,收賄動機清晰,屬於典型職權貪污。
三、收賄手法大膽且掩飾痕跡
鄭不僅定期收取現金,還將部分現金透過 ATM 存入銀行,試圖掩飾金流。此外,在檢調上門前,他甚至將手機丟出窗外企圖 滅證,顯示其對非法行為的高度心虛與操作手段的冒險性。
四、制度缺口與防範
此案暴露出政府部門在能源政策推動與資源分配上,對高風險職務的監督不足:
- 缺乏即時監控與財產申報比對;
- 權力高度集中,容易形成利益交換空間;
- 缺乏透明資訊讓業者與公民可監督。
檢調正在擴大調查,不僅是追查鄭個人收賄金流,也要追查背後可能的共犯與整個利益網絡。
五、社會啟示
鄭亦麟案提醒政府與公眾,高風險職務需強化監督,財產來源須定期審查,政策分配過程應公開透明,才能減少類似收賄事件發生。對企業而言,也應遵守倫理規範,避免透過不當關係影響政策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