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知名觀光景點鯉魚潭,上月19日發生天鵝船翻覆事故,造成一名男童不幸罹難。事故發生後,負責管理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稱縱管處)要求潭區內所有遊艇及腳踏船業者全面停業,並指出未來若要恢復營運,必須取得「觀光載客小船營運許可證」。
然而,此項決定立刻引發地方政府與業者的質疑。縱管處表示,花蓮縣政府尚未訂定相關自治條例,因此管理制度不明確,才會要求業者先取得許可證再復業。但縣府則認為,鯉魚潭管理權責本來就屬於縱管處,相關規範應由管理機關提出,而非要求地方政府制定。
縣府質疑停業缺乏法源 恐涉及比例原則與信賴保護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余明勲指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規定,水域遊憩活動的禁止與限制事項,應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單位後訂定。
余明勲表示,鯉魚潭目前的管理機關就是縱管處,因此相關自治條例理應由縱管處提出,要求縣府訂定並沒有法律依據。
他也指出,鯉魚潭船隻營運已經超過40年,在沒有明確法源情況下突然要求停業,對業者生計衝擊相當大。若要加強安全管理,應該從改善安全措施著手,而不是直接禁止營業。
此外,縣府目前核發的是「商業登記」,與「營運許可制度」並不相同。如果縱管處要求業者取得營運許可證,應該先說明法律依據與制度來源。
50年船業突然停擺 18家業者措手不及
花蓮縣鯉魚潭商圈發展協會理事長林盈裕表示,相關單位5日才召開會議討論安全與管理措施,沒想到隔天就突然收到停業通知,讓周邊18家業者完全來不及準備。
林盈裕指出,鯉魚潭船業已經經營超過50年,過去只要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即可營運,如今因為一起事故突然要求營運許可制度,讓許多業者感到困惑。
他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盡快協調,在確保遊客安全的前提下,協助業者儘速恢復營業,避免長期停業導致地方觀光與生計受到衝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