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皆依殺人罪判處李祈緯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引用來源:謀害同居男友故佈疑陣 警察之子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自由時報)
高雄市男子 李祈緯,因不滿同居男友提出分手,竟精心設局將對方殺害,再故意製造「要一起死」的假象企圖誤導警方。此案一審高雄地方法院、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皆依殺人罪判處 李祈緯 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
判決指出,李祈緯經營無菜單料理餐廳,父親是警界出身。2022 年 5 月起,李祈緯與林姓男子在承租的高雄市廣州一街住處同居。不過相處約 3 個月後,林姓男子因個性不合提出分手,李祈緯心生不滿,兩人因此頻繁爭吵,李祈緯甚至一度搬離租屋處。
2022 年 8 月 6 日晚間,李祈緯以理由借住回到林姓男子住處。當天凌晨,林姓男子服用安眠藥助眠後,長達 8 至 12 小時未醒。李祈緯因積怨對方堅持分手,竟在當天下午萌生殺人念頭,騎機車前往自己經營的餐廳,取出 2 包木炭 後返回住處。
回到租屋處後,李祈緯在密閉房間內燃燒木炭,製造一氧化碳中毒環境,導致林姓男子陷入昏迷並最終死亡。確認林姓男子中毒昏迷後,李祈緯將所剩不多的炭盆移到臥室靠近廁所的位置,接著刻意打開臥室落地門,從陽台進入客廳,再服用林姓男子的安眠藥,躺在客廳靠近落地窗的位置,刻意營造「兩人打算同歸於盡」的假象,隨後因藥效發作昏睡。
之後因林姓男子的表姊多次聯絡不上,前往租屋處按門鈴卻無人應答,緊急通報警方到場破門。警方進屋後,發現林姓男子已陳屍床上,而李祈緯仍倒臥在客廳。檢警進一步調查後,逐步戳破李祈緯刻意布下的假象,認定並非單純意外,依法將李祈緯依殺人罪起訴。
一審高雄地院認定李祈緯犯行重大,判處無期徒刑;李祈緯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最終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