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台前記者馬郁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引用來源:影射三立前記者馬郁雯性交易「雙重詆毀」?押柯文哲的法官這樣判 (聯合新聞網)
三立電視台前記者 馬郁雯 去年偵查階段揭露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嫌收賄 1500 萬元,引發社會關注。不料卻遭劉姓男子到馬郁雯的臉書粉絲專頁留言「1500 1H2S?」,暗示馬郁雯以 1500 元提供 1 小時 2 次服務,意指性交易。馬郁雯提告後,案件分案給曾裁定羈押柯文哲的台北地院法官 呂政燁 審理,最終判劉姓男子犯文字誹謗罪,處 4 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在判決中特別指出,劉姓男子的留言內容會讓一般人直覺聯想到「以低價從事性交易」,等於對馬郁雯進行「雙重詆毀」——不只影射馬郁雯賣淫,還暗示價碼低廉,足以貶損馬郁雯的名譽。
根據判決書內容,2024 年 9 月 12 日,馬郁雯粉專底下已有不少性別歧視與羞辱性的留言,例如「陪睡女」、「記者陪誰睡七年」、「會不會有陪睡名單」等等。劉姓男子就在這串留言後,貼上「1500 1H2S?」影射馬郁雯以 1500 元從事性交易,因此被台北地檢署起訴。
審理期間,劉姓男子承認自己發文,但死命否認誹謗。他辯稱「1500」指的是下午三點,不是金額,「1H2S」則是 1 小時 2 階段,完全沒有性交易的意思;還說馬郁雯早先揭露的 1500 萬收賄案,本來就是公共議題,留言是討論時事。
但法官呂政燁不採信其說法,並指出:「一般人看到這種文字,必然會懷疑馬郁雯是否從事性交易,內容已達足以損害名譽的程度。」而且劉姓男子全程否認犯行,並未道歉或和解,態度不佳,依法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