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引用來源:長榮海運輪機長驚傳施暴!二管輪乾嘔被認態度差 被打到腦震盪 (聯合新聞網)
長榮海運旗下貨輪「長弘輪」爆出一起船上暴力事件。當時擔任輪機長的陳姓男子,因為和二管輪(第二級管輪員)發生口角,看到對方乾嘔,就覺得對方「態度差」,竟然失控出手狠揍,造成二管輪 頭部挫傷與腦震盪。台中地檢署認定陳姓男子是在國籍船艦上犯罪,我國依法有審判權,因此依傷害罪起訴;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他 3 個月徒刑,可上訴。
長榮海運也出面表示,公司對霸凌、暴力零容忍,輪機長因嚴重違規、動手打同事,事件發生後已依公司程序 直接解僱。
檢方起訴內容指出,事件發生於 2024 年 3 月 22 日中午 12 點多。當時陳姓男子因細故與二管輪起爭執,竟然動手毆打對方,導致對方受傷。二管輪事後提告,案件才曝光。
檢方偵訊時,陳姓男子全盤否認,說他有爭執,但是「被打的那個」,還說他簽悔過書是被脅迫;並稱自己只是「抵擋動作」,不叫打人。不過二管輪則清楚描述遭攻擊過程。
檢方調查後認為,陳姓男子的悔過書為本人親簽,加上「EVER BEAMY(長弘輪)」船員紀錄的聽證會資料,以及醫院驗傷證明,均證明二管輪頭部挫傷、腦震盪與其遭毆打吻合。
檢方指出,事件發生在我國籍船艦,依法視同在國內犯罪,且陳姓男子居住於台中,因此由台中地院審理。台中地院在判決時認定,陳姓男子因職務認知不同與二管輪發生衝突,卻動手致傷,行為不當。雖然最後坦承犯行,也願意提出 1 萬 8000 元賠償,但雙方未達成共識。
法院審酌陳姓男子因對方乾嘔就怒不可遏、動手打人,考量動機、傷害程度等因素,最終依傷害罪判刑三個月,可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