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竹檢書記官造假169案件-家藏470萬-1罪判刑-貪污無罪原因曝-035800932.html
新竹地檢署一名張姓書記官被爆出為了逃避管考壓力,竟然在案管系統裡動手腳!他從2020年到2023年之間,偷偷把169件根本還沒執行完的「罰金分期繳納」案件,通通勾選成「已完成」,等於是自己幫自己造假業績。
檢方調查發現,這些被動手腳的案件裡,有144件是可以易科罰金的,另外25件是不可以的,全都被他亂登載。由於這樣的造假,讓研考科和主管無法掌握案件進度,整個地檢署的稽核準確性都被影響,嚴重打擊司法公信力。
案情曝光後,法務部廉政署介入調查,並移送檢方起訴。2023年7月,廉政官在張男家中搜出470萬元現金,藏在主臥室的鞋盒裡。檢方懷疑他財產異常,懷疑是貪污所得,但張男始終說不清錢的來源。
後來法院審理時認為,當中約410萬元能解釋為家庭共同資金與避險用途,剩下的60萬元雖然來源不明,但也沒辦法證明和他造假的期間有關,所以在《貪污治罪條例》部分判他無罪。
不過,他擅自偽造「罰金分期完成」紀錄的行為,已構成「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最後被判刑1年6個月,緩刑4年,並需向公庫支付1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