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診所。(鏡週刊資料照)
引用來源:好心肝私打疫苗大翻轉 北市府敗訴「200萬免罰」原因曝光!衛福部回應了 (鏡週刊)
台北市好心肝診所在 2021 年疫情最緊張的時期,因「特權疫苗」事件被重罰 200 萬,但這件事拖了 3 年後竟迎來大逆轉!最高行政法院在 6 月 19 日的二審判決中,撤銷北市府的裁罰,確定好心肝診所 200 萬免罰,讓整起事件再度引發討論。
事情可以回到 2021 年 6 月 8 日深夜。當時疫情嚴峻,全台疫苗非常搶手。一到三類醫療人員才是優先施打對象,但好心肝診所卻被爆出,自己先替與診所有關的知名人士、志工等人施打,完全不符合指揮中心的規劃,立刻被質疑是「特權疫苗」。
當時的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確實有一大批人不符規定,因此依法裁罰好心肝診所 200 萬,還取消其合作診所資格。當時市長柯文哲也說,內部確實有疏漏,該查就查。
好心肝診所不服,先提出訴願被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2023 年,一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認為診所違規、北市府裁罰並無不當,因此駁回診所上訴,200 萬照罰。
然而,診所繼續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結果二審大逆轉。最高行指出:
指揮中心發布的防疫措施若屬「法規命令」範圍,應刊登於公報或新聞紙才具規範效力。
當年指揮中心雖依《傳染病防治法》發布接種措施,但:
• 《傳染病防治法》的主管機關為衛福部
• 若要具法律效力,應由衛福部名義發布
因此即使好心肝診所沒有照指揮中心所說的方式施打,也不能拿這些「未經正式程序」的政策來裁罰。簡單來說:政策程序不完整,北市府不能用來當開罰依據。
因此最終做出撤銷裁罰判決,好心肝診所正式免罰。
對於這個結果,北市衛生局回應:收到正式判決書後會再依內容研議如何處理。
衛福部長邱泰源也說,未來指揮中心若再成立,相關防疫措施的行政流程會與法制單位檢視討論,希望未來規範效力更完整,也兼顧防疫效率。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則回應,這起訴訟是台北市政府與好心肝診所之間的爭議,疾管署不是當事人不評論內容。他也補充,疾管署與接種醫療院所之間,是透過「合約」管理,不會以法規命令強制規定施打對象,避免造成「強打疫苗」疑慮。若有違規接種,也只會被視為「違約」,疾管署不會裁罰。
整件事重新掀起疫情期間防疫措施是否明確的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