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用來源: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505220269.aspx
Meta出包了!臉書上有兩則廣告,沒把「誰出錢、誰下廣告」寫清楚,這件事被政府盯上了。數位發展部今天宣布,根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規定,對Meta開出兩張罰單,每張50萬,加起來罰了100萬元,這也是這條法上路以來第一次針對平台開罰。
政府說,之前其實就有跟平台業者講好要配合規定,Meta當時也說會遵守,但這次還是被抓到違規,才依法處罰。這次是依據第31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也就是你要把「誰是廣告委託者、誰出資」寫清楚,結果Meta沒做到。
這兩則廣告的內容雖然沒有公開,不過因為違規被抓包,數發部不只罰錢,還要求限期改正,如果到時沒改好,還會繼續開罰。
Meta則回應說:「我們會繼續努力打擊詐騙,也會跟政府和執法單位合作,大家一起來防堵網路詐騙。」
政府這邊也強調,會依法行政,持續監督平台,讓大家在網路上看到的資訊更透明、安全,不讓詐騙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