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對一名婦人阿鳳(化名)進行了判決,該婦人去年12月非法闖入某社區的地下停車場,偷竊了一串衛生紙和一副眼鏡,並因擅自破壞監視器而被判刑6個月,另可選擇支付18萬元罰金。
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某晚,阿鳳非法進入該社區的封閉式地下停車場,先是破壞了管委會設置的監視器鏡頭支架,使其斷裂並朝向地面,隨後徒手竊取停車位上的雜物,包括衛生紙和眼鏡。隔日早晨,社區管委會人員發現監視器支架損壞,立即聯絡業者檢查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阿鳳在現場活動的影像,並拍到她離開時手中提著偷竊的物品。
阿鳳在法庭上辯稱,雖然她並非社區住戶,但曾在附近工作,她所做的僅僅是回去取回自己的工具。她強調自己是「善良溫和的人」,甚至聲稱自己是為了「幫助人民百姓」而行動,試圖以此為理由辯解。
然而,基隆地方法院法官指出,阿鳳在封閉式地下停車場逗留了41分鐘,且離開時手中提著的衛生紙與她聲稱的「工具」不符。法官認為其辯詞無法自圓其說,最終以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她有期徒刑6個月,並可選擇支付18萬元罰金。案件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