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日宣判,F.I.R.前主唱詹雯婷因合約糾紛一案獲判無罪,結束了長達數年的法律爭議。詹雯婷及另一名涉案團員未到庭聆判,但法院依據筆跡鑑定結果,確認合約文件為詹本人親筆簽名,進一步確定其無罪立場。
這起案件始於詹離開樂團後,指控前團員陳建寧涉嫌偽造簽名以改變唱片公司合約。雙方在法庭上爭執激烈,詹堅稱未曾授權陳代簽,並強烈反駁對方的指控。陳建寧則在庭上哽咽指稱自己為詹付出良多,並受到她指控的深深傷害。
案件審理期間,公眾對這場藝人間的法律衝突高度關注,而F.I.R.這一知名樂團的興衰更成為媒體焦點。詹雯婷的辯護律師強調,合約上的爭議不應輕視,並指出民間鑑定顯示合約文件非詹的真實簽名,對刑事局鑑定提出質疑。
華研國際音樂公司作為案件的被告之一,則表示受到詹雯婷的告訴及檢方搜索行動,對公司形象造成負面影響。然而,最終法院判定詹無罪,使得此案結局引發各界對司法公正和藝人權利的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