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黃姓男子在妻子的手機上發現多條曖昧的LINE訊息,其中包括「親愛的」、「很久沒射進去了」等露骨對話,來自一位姜姓男子。黃男氣憤之下截圖並向法院提告,要求姜男賠償40萬元。案件經過審理波折,最終法官認定姜男對黃男配偶權造成損害,判賠15萬元。
根據判決書,黃男與妻子於2015年結婚,婚後妻子在一家泡沫紅茶店工作,期間認識了姜男,兩人逐漸走近。黃男發現妻子手機中的曖昧訊息後,質問妻子,妻子承認外遇,希望挽回婚姻,但最終仍以離婚收場。
黃男以這些訊息為證據,向橋頭簡易庭提告姜男侵害配偶權,求償40萬元。然而,審理期間姜男否認對話屬實,並辯稱黃男未經妻子同意竊錄對話,應無證據能力。妻子拒絕出庭作證,法官因此認為證據不足,判黃男敗訴。
黃男不服上訴,並提出更多證據,包括姜男的LINE頭像和臉書封面照片為同一張,證明姜男即是曖昧訊息的發送者。最終,法官認定姜男的行為超越正常社交範疇,破壞夫妻信賴,判姜男賠償15萬元,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