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程姓男子趁著女同學小花(化名)熟睡時性侵,事後更散佈小花的私密照片。小花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3項罪嫌判處程男有期徒刑1年9月、拘役20天,高院駁回了他的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程男與小花是某大學的同學,曾為情侶。2022年3月,程男在小花明確拒絕發生性關係後,趁她熟睡時動手侵犯。小花被驚醒但無法反應,事後提出分手。
程男心有不甘,竟將交往期間拍攝的性愛私密照印出並擺放在學校研究室門口,導致小花的私密影像曝光。他還利用班級代表的身份,偷偷拆開小花信封,並用兩人交往時的照片掉包。
警方在程男的電腦和雲端硬碟中發現更多小花的私密照,讓小花十分驚恐和焦慮。新北地院審酌程男坦承犯行,但考量對小花身心造成的嚴重創傷,且小花不同意和解和緩刑,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依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3月有期徒刑,依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拘役20天。
程男不服判決,上訴主張自己已悔悟並有意和解,請求從輕量刑,但高院駁回了他的上訴,乘機性交部分仍可上訴,其餘罪行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