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近日裁定一起涉及公然侮辱的案件,小貨車駕駛阿輝(化名)因在去年6月間與一對夫妻發生交通事故後,對妻子用語侮辱而被判罰金3000元。事件發生在新竹市區某道路,當時雙方因賠償問題發生口角,妻子為蒐證而拍攝錄影,阿輝隨即對鏡頭罵道「妳不要拍啦,X」,因此遭到控告。
法庭審理過程中,阿輝否認其有公然侮辱行為,辯稱他當時罵的是丈夫,而非妻子。然而,法院查閱了現場錄影證據,發現阿輝在與丈夫爭執後,對鏡頭中的妻子發出侮辱言辭。法官指出,儘管交通事故引發爭執,阿輝應以理性方式應對,而非用言語攻擊。
法官最終裁定阿輝因公然侮辱罪被判罰金3000元,並可選擇服勞役3日。該判決仍可上訴,案件處理結果引發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