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8月19日公布第4波違法雇主名單,總共310家業者被處以罰款,共計1,941萬5,000元。此次名單中,指南客運和新泰工業因多次違反勞基法,遭重罰分別高達85萬元和65萬元,5年內累計罰款分別達445萬元和275萬元。
勞工局指出,勞基法違規情形中,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為最嚴重問題,共有61家業者涉及。其次是未依法置備工資清冊或未提供勞工工資計算明細的38家,以及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或未逐日記載勞工實際出、退勤時間的37家。職安法方面,最常見的違規情況為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共112家業者涉及此問題。
指南客運的違規情況尤其嚴重。公司不僅使勞工超時工作,且更換班次時未提供至少11小時的休息時間,這些違規行為已經是第7次和第4次違反相同規定,因此被處以重罰。新泰工業同樣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單月延長工時達118小時,且連續三個月超過法定上限,也因此遭重罰65萬元。兩家公司均因經常性違規超時工作被處以高額罰款,合計達到5年內的高額罰款數字。
此外,違反性工法的案件主要包括雇主拒絕生理假或留職停薪、未及時糾正性騷擾行為,以及因申訴遭受不利處分,共有13家業者涉案。違反就業服務法和勞工退休金條例的案件則分別涉及身心障礙和年齡歧視、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及未提撥退休準備金。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了應對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市政府自109年6月8日起修訂了裁罰基準,根據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確定罰鍰金額。對於上市/櫃公司,罰款金額將增加20%。勞工局強調,呼籲所有雇主遵守相關法令,避免面臨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