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變造公文書案件,被告阿輝(化名)因詐取9000元薪水,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阿輝在2019年9月以日領薪水的方式在某餐廳工作,因積欠債務,偽造法院通緝犯歸案證明書以謊稱需要現金繳房租的理由,成功騙取主管9000元預支薪水後便消失。
根據判決書,阿輝在餐廳工作9天後,向主管謊稱急需現金繳房租,要求預支薪水9000元,承諾轉正職後會從薪水中扣除。然而,他在成功獲得預支薪水後,擔心被追討,便以變造的法院通緝犯歸案證明書為由,聲稱要去地檢署開庭,結果消失無蹤。
主管發現阿輝遲遲未歸還預支薪水,並驚覺受騙,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在追查過程中發現,阿輝利用偽造的公文書企圖逃避責任,最終被逮捕並坦承罪行。
法院認為,阿輝明知自己積欠債務無法償還,仍藉故詐取金錢並逃逸,行為不端。儘管阿輝已經認罪並與主管達成調解,賠償1萬元,法院仍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案件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