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方法院近日裁定,一名謝姓攝影師因在拍攝人體寫真過程中強行侵犯女模小花,遭判處1年有期徒刑。案件源於謝男透過社群軟體認識小花,雙方約定拍攝大尺度照片,卻在拍攝過程中趁機狼行,引發社會關注與譴責。
法院判決指出,謝男先與小花合作拍攝身穿發熱衣的照片,隨後過渡至更大尺度的拍攝。然而,當小花提議休息時,謝男卻趁機從後方進行不當觸摸,並強行侵犯她。儘管謝男辯稱是為了協助拍攝效果,法院仍以小花的證詞及通訊紀錄為依據,認定其為強制猥褻罪行,判處有期徒刑。
案件中,法院特別引述通訊紀錄顯示,謝男在事件後多次表達歉意並承認對小花的不適行為,這也成為判決的重要證據之一。法官指出,謝男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小花的人身安全與尊嚴,判刑期間,謝男仍可上訴進行後續程序。
這起案件再度凸顯了在攝影與模特兒合作中,尊重與合法性的重要性,並提醒公眾在任何拍攝活動中應保持尊重與合法操作,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