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捷運新蘆線南勢角站於4日發現一個內含毒品的零錢包,內有搖頭丸、大麻葉碎屑和玻璃球吸食器,經捷運公司通報後,捷警隊人員確認毒品陽性反應。警方透過監視器及門禁磁卡權限,初步鎖定47歲賴姓司機涉嫌重大。賴男雖經捷運公司行政驗尿無毒品反應,但警方根據跡證研判,毒品屬於賴男所有。
警方調查發現,賴男聲稱撿拾毒品零錢包的說法與實情不符。監視器顯示賴男進入司機休息室時口袋鼓脹,且在毒品零錢包被發現前無其他人進入。更重要的是,毒品包裝及吸食器上的指紋與賴男指紋吻合,涉嫌持有毒品證據確鑿。
賴男到案後否認毒品屬於自己,聲稱零錢包是撿來的,並否認吸毒。警方為求慎重,採集其毛髮及尿液進行檢驗,以確定是否吸毒。警方表示,毒品在血液及尿液中的代謝較快,但毛髮的毒品殘留期較長,兩種採樣方式將有助於釐清真相。
若重新檢驗證實賴男吸毒並駕車,賴男恐將面臨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的指控。警方表示,將待毒品檢驗結果出爐後決定是否追訴相關罪名。